泵站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265-2022 建标库

11.9  电气设备的防火

11.9.1  站区建筑物应设置室内和室外消火栓,地面建筑物及室外电气设备应在室外消火栓的保护范围内。

11.9.2  油量为2500kg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之间防火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压为35kV及以下时,不应小于5m;

    2  电压为110kV时,不应小于8m;

    3  电压为220kV时,不应小于10m。

11.9.3  当相邻2台油浸式变压器之间防火间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防火隔墙。隔墙顶高不应低于变压器油枕顶端高程,隔墙长度不应小于变压器储油坑两端各加1m之和。

11.9.4  单台油量超过1000kg油浸式变压器及其他充油电气设备应设储油坑和公用的储油池。

11.9.5  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应分层敷设。对非阻燃性分层敷设的电缆层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0.50h的隔板分隔。

11.9.6  电缆隧道及沟道的下列部位应设防火分隔设施:

    1  穿越泵房外墙处;

    2  穿越控制室、配电装置室处;

    3  公用主沟道的分支处;

    4  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隧道每150m。

11.9.7  防火分隔物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11.9.8  消防设备的供电应按二类负荷设计,并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

11.9.9  大中型泵站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屏宜设置在控制室。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987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