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265-2022 建标库

11  电气

11.1  供电系统

11.1.1  泵站的供电系统设计应以泵站所在地区电力系统现状及发展规划为依据,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确定接入电力系统方式。

11.1.2  泵站负荷等级及供电方式应根据工程性质、规模和重要性合理确定。大中型供排水泵站负荷等级应为二级负荷,宜由双回线路供电,每一回路应按承担泵站全部容量设计;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输电线路供电。灌溉泵站及经论证对供电可靠性要求不高、中断供电影响程度较小的供水泵站和小型排水泵站,可采用三级负荷。

11.1.3  泵站的专用变电站宜采用“站变合一”的供电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