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泵站等级及标准
3.0.1 泵站工程等别和建筑物级别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的规定执行。
3.0.2 泵站建筑物防洪(潮)标准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的规定执行。对于穿越堤坝布置的泵站,其防洪(潮)标准不应低于相应堤坝的防洪(潮)标准。
3.0.3 泵站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 65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