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50-2011(2022年版) 建标库

5.3  静设备区

5.3.1  本条规定见本规范第5.2.1条说明。

5.3.2  本条所述情况在石油化工装置中比较少见,但如果出现了这样的静设备(其内部介质一般是可燃性介质或有毒有害介质),因此其防雷保护是很有必要的。防直击雷击保护优先采用在设备本体敷设网状接闪器(避雷网),如采用有困难时也可采用独立接闪杆(避雷针)或带状接闪器(避雷线)。

5.3.3  本条规定见本规范第5.2.2条说明。

5.3.4  本条规定见本规范第5.2.3条说明。

5.3.5  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第4.3节的规定。

5.3.6  为防止近旁高大物体遭受直击雷时,对设备造成的高电压反击而制定本条规定。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第4.3节的规定。

5.3.7  为防止雷电感应危害,作此规定。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第4.3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