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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