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