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工业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544-2022 建标库

7.2  地下管线

7.2.1  本条是为减少管线对建(构)筑物基础产生影响而制定的。埋设较深和管内介质可能渗漏的管线不能临近建(构)筑物布置,以免在管线施工和维修时出现管线沟槽塌方、土壤滑坡、水土流失等问题,导致建(构)筑物基础发生沉陷而使基坑施工的维护结构发生倾斜、裂纹、坍塌等事故。

7.2.2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因建(构)筑物基础压力扩散影响而造成管线的变形或断裂。即使是无须经常检修的给水管线、排水管线,如果将其平行布置在铁路路基下面,因不便设置检查井等构筑物,一旦给水管线、排水管线发生破损、渗漏,将影响铁路路基的稳定。

    管线布置在道路外,可以保持道路路面平坦,保证通行无阻碍。若在道路下面铺设管线,需要在路面上增加许多井盖(下水井、检查井、阀门井等),影响路面的平坦程度;而维修时又经常需要开挖路面,影响交通。当厂区用地狭窄或管线布置受限制时,可以将不需经常检修的管线和维修时不需开挖路面的管线布置在道路下面,但井盖顶面标高和坡度需与道路路面的纵坡和横坡保持一致。

7.2.3  本条是为保证管线安全、满足节约用地要求制定的。

7.2.4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采用综合管廊或管沟布置的管线之间产生不利影响和可能发生的危害,保证管线安全制定的。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3火灾危险性分类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确定。若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与易爆、有毒及有腐蚀性介质的管线同舱或共沟布置,一旦某条管线发生事故,引起火灾或爆炸,此时如果氧气管线同时出现泄漏,在氧气助燃下,极易引发有毒气体或有腐蚀性液体顺管线漫延,产生二次灾害。

    4  热力管线指蒸汽管线、热水管线等,这类管线一般均需要采取保温措施,但受目前隔热材料、施工技术、检修手段的限制,热力管线周围的环境温度较高,会对电信管线和电力管线、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易爆气体管线、腐蚀性介质管线内的介质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如果电缆的环境温度较高,其外表面包裹的绝缘材料易老化,影响使用寿命;环境温度越高,电缆载流量越低,影响电缆导电效率和经济效益。如果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易爆气体管线等有压力管线的环境温度较高,其内部的介质会因环境温度上升而膨胀,管线内的压力增大,增加压力管线产生爆裂的风险。而腐蚀性介质管线一旦出现滴漏,将损坏电信管线和电力管线。

7.2.5、7.2.6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地下管线与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水平净距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603、《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GB50673和《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范》DL/T5032制定。

7.2.7  本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和《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范》DL/T5032制定。

7.2.8  管线穿越铁路、道路时加套管是为了保护管线,方便管线检修和更换。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GB50673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制定。

7.2.9、7.2.10  这两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制定。地下管线覆土深度需充分结合地域气候特点,充分考虑地面荷载大小、土壤性质等条件确定,并满足本标准第7.2.9条对最小覆土深度的规定。例如,在冰冻地区,室外给水管线除了满足最小覆土深度要求外,还需要布置在土壤冰冻线以下0.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