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工业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544-2022 建标库

5.9  动力设施

5.9.1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减少生产能耗损失,降低生产运营费用。

5.9.2  总降压变电站设置单独场地及围墙是为保证生产用电安全,本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50059和《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规范》DL/T5220制定。实际工作中,室外变配电设备与产生粉尘污染的生产设施、堆场等的间距,可以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确定。

5.9.3  燃煤锅炉房和煤气站的生产性质相近,均使用燃煤作为燃料,为减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对厂区的污染,有条件时锅炉房和煤气站要尽量相邻布置,并共用储煤场和除渣设施。当采用自流回收冷凝水时,燃煤锅炉房和煤气站水处理设施与焦油库布置在地势较低,且空气流动性好的不窝风的地段,可以提高水管内的水流压差,以便采用自流方式回收冷凝水,改善工作环境。窝风地段的空气流动性差,因受周围山或丘陵阻挡风流难以到达,导致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等不易扩散。

5.9.6  氢氧站属于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厂房,需要单独布置在偏僻地段,并设置围墙。为了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险情并进行相应处置,储气罐需布置在便于观察的地段,最大限度地减少爆炸所造成的损失。

5.9.7  天然气储备站、液化石油气站属于易燃、易爆设施,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