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