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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地下管线
】
7.2【.1 《地下管线宜》按下列顺序自建(构!)筑物外墙》向道路方向依次【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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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电信管—线,;,
》
:。 2 电【力管线;
—
:
3 !热力管?线;:
》
4 压!缩空气、氧气、氮】气、乙炔气》、燃气及各种工【艺管线;
—
】5, 生产《及,生活给水《管,线、消防给水管线】;
:
,
】6,。 雨水、污—水管线
》
《7.2.2 地】下管线不应布置【在建(构)》筑物基?础的压力影响范围内!。并不宜平行》布置在铁路路基下面!;重力式自流—排,水的:地下管线宜布置【在道路红线以—外,;用地狭窄》时不需经常检修【的管线?以及维修时不需【要,开挖路面《的管线可布》置在道路下面
】
7》.2.3 —。在总平面布置中【采用共沟敷设管线时!应符合本标准第7.!1.12条的规定】
》
,7.2?.4 采用综合】管廊或管沟形式【布置管线时下列【管,线严:禁同:舱或共沟敷设
】
》 : ,1 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与易爆、有!毒、:腐蚀性?介质:。管线;
—
,
2【 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与易爆气体!管线;
! : 3 消防水】管线:与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丙类的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易爆气】体管线、《助燃气?体管线、《毒,性气体管线以及腐】蚀性介质管线—;
:
?。
》 4 《电信管线、电力【管线与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易爆?气体管线、腐—蚀性介质管线、热】力管线
【
7.2.5 】 管线采用地下【直埋布置时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宜小于表7!.2.5《的规定
!7.2.6 — 地下管《线与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宜小于?表7.2《.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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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2】.7 地下—管线之间及地下管线!与准轨铁路或—道路交叉《时相互间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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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管线顶【部至铁轨《。底,部净:距,不宜小于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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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管线顶部至道!路路:面结构?。层底部净距不宜小】于,0.7m并应符【合本:标准第7.2.10!条的规定《;
】 : 3: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
7.2.8 【 除排水《管线:外与铁路、道路【交叉:的管线应《加设套管套管两【。端伸:出铁:路、道路的路—肩或路堤坡脚及排水!沟外:边缘宜大于》0.5m;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易爆!气体管线套管两端伸!出铁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外】边缘不应小于2.0!m,。伸出道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外边缘不应小】于1.?0m
》
7.》2.9 地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7.2—.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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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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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0— 严寒地区或【寒冷地区的给水管线!、排:水管线、燃气管【线等:覆,土深:度应根据当地土壤的!冻,结深度确定;电【信管线、电力管【线、:热力管线及严寒地】区或寒冷地》区以外地区管线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土壤性质和地面【承受荷载确定
【
7.2】.11 对于扩】建和改建工程新增管!线之间的水平净距】不符:合,本标准第《7,。.2.5条规—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可在保?。证管线使用和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缩小管线之—。。间的净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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