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地?下管线
】
7.2.1 ! 地下管《。线宜按?下列:顺序自建(构)筑物!外墙向道《路方向依次布置
】
》 《1 电《信管线;
》
— 2 》 电力管线;
【
》 3 — 热:力管线;《
?。
4】 压缩空气、氧】气、氮气、乙炔【气、:燃气及各种》工,艺管:线,;
【 : :5 生产及生活】。给水管线、消—。防给:水管线;
》
?
: 6 雨水!、污水管《线
:
7.【2.2? 地下管》线不:。应布置在建》(构)?筑物基础的压—力影响范围内并不】宜平行?。布置在铁路路基【下,面;重力式自—流排:水,的地下管线宜布【置在道路红线以外】;,用地狭窄时不—需经常检修的管线】以及:维修:时不需要开挖路【面的管线可》布置在道路下面
!
7.—2.3?。 在总平面布置】中,采用共沟《敷设管线时应—符合本标准》第,7.1.《12条的规定—
:。
7.—2.4 采用【。综合管?廊或管沟形式布置】管线时下列管线严】禁同:舱或共沟《敷设
《
1! 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与易爆《、有毒、腐蚀性【介质管线;
【
《 《。2 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与易—爆,气体管线;
】。
— 3 消防水管线!与,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丙类的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易爆《气体管线、助燃【气体管线《、毒性气体管线以及!腐蚀性介质管线【;
! 4 《 电信管线、电力】管线:与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易爆气》体管:线、腐蚀性介质【管线、热力管线【
7.】2,.5 管线—采用地?下直埋布置时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宜!小于表7.2.5】的规定
—
?7.2.《6 地下管—线与: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宜小于表7—.2:.6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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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2.【7 地下管—线之间及地下—。管线与准轨铁路【或道路交《叉时相互间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管线顶【部至铁轨底部净距不!宜小于1.2m;】
— : 2? 管线《顶部至道路路面结】构层底部净距—不,宜小于0.》7m并?应符:合本标准第》7,。.2.1《。0条的规定》。;
【 3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
:
,7.2.8 除】排水管线外》与铁路、道》路交:。叉的管线应加设套】管套管?两端:伸,出铁路?、道路?的路肩或路》堤坡脚及排水—沟外边?缘宜大?于0.?5m;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易爆气【体管线套管两端【伸出铁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外边缘不应【小于2.0》m伸出道《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外边【缘不应小于1—.0:m
《。
:
7.2.9— :地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7.2.9!的规定
《
:。
!7.2.《10 严寒地区或!。寒冷地区的给水管线!、排水管线、—燃气管线等覆土【。深度应根据当地土】壤,的冻结?深度确定;》电信管?线、电力管线、热】力管:线及严?寒地:区,或寒冷?地,区以:外,地,区管线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土壤性—质和:地面承受荷载—确,定
《
7.2.1】1 对于扩—建和改建工程新【增管线之间的水【平净距不符》合本标准第7.2】.5条规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可在》保证管?线使用和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缩小管线《之间的净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