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地下管线【
【
7.2《.1: 地?下管线宜按下列顺序!。自建(构)筑物外】墙向道路方向依次布!置
】 ?1 电信管—线;
】 2 电力!管,线;
《
— , 3 热力—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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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压缩空气、氧气!、氮气、《乙炔气、燃气及各】种工艺管线;
】
,
5 ! 生产?及生活给水》管线、消防给水管线!;
—
6 【 雨水、污》水管线
《
,
《7,.2.2 —地,下管线不应布置在】建,(构)筑《物,基础:的压力影响范围内】并不宜平行布置在】铁路路基下面;重力!式自流排水》的地下管线宜布置】在道:路红:线以外;用地狭窄时!。不需经常《检修的管线以及维修!时不需要《开挖路面的管线可】布置在道《路,下面
】7.2.3 在总!平面布置中采—用共沟?敷设管线《时应符合本标准第7!.,1.12《条的规定
—
?
,。。7.2.《4 :。 采用?综合管廊或管沟形】式,布置管线时下列管线!。严禁:同舱或?共沟敷设《
:
— 1 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与易爆《、有毒、腐蚀—性介质管线;—
— 2》 :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与易爆气》。体管线;
—
?
3 【 消防?水管:线与: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丙类的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易爆气体管线—、助燃气体管—线、毒性《气,体管线以及腐—蚀性介质管线—;,。
】 :4 电《信管线、《电,力管线与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易?爆气体管《线、:腐蚀性介《质管线、热》力管:线,
7.】2.:5 管线采—用地下直埋布置时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宜小:于表7.2.5的规!定
—
7.2.6 】。地下管线与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宜小于表7.2】。.6的?规定
!。
》
,
】
【
:
?
7.2.7】 地?下管线之间》及地下管线与准轨】铁路:或道路交《叉时相互间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管线顶部!至铁轨底《部净距不宜小于【1.2?m;
—
》 2:。 管线顶部—至,道路:路面:结构:层底部净距不宜【小于0.7m并应符!合本标准第7—.2.10条的规】定;
》
— 3: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
7.2.8! 除排水管线外与!铁路、道路交叉【。。的管线应《。加设套管套管两端】伸,出铁路、道路的【路肩或路堤坡脚及】排水沟外边》缘宜大于0.—5m;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易爆气体管线—套,管两:端,伸出:铁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外边缘不应小于】2.0m伸出道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外【边缘不应小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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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 ! 地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7!.2.9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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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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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0 严《寒,地区:或寒冷地区的给【水管线、排水—管,线、燃气《管,线等覆土深度应【。根据当地土壤—。的冻结深《度确定;《电信:管线:、电:力管线、热力管线及!严寒地区或寒冷【地,区,以外地区管线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土壤性质和地】面,承受荷载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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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1【 对于扩建—。和改建?工程新增管》线之间的水平净距不!符合本标准第—7.2.《5条规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可》在保证管《。线使用?和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缩小—管,线之间的净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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