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重有色金属冶炼厂
5.4.1 精矿仓应布置在厂区边缘地段,深入地下的储矿仓应布置在厂区不受地下水影响的地段;采用不同的运输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铁路运输时,卸车线路的布置应满足列车集中到达及快速卸车的要求;
2 采用铁路集装箱运输时,应设置集装箱的堆存和作业场地;
3 采用汽车运输时,精矿仓卸料口前方应设置满足运输需要的回车场地。
5.4.2 焙烧厂房宜布置在厂区开阔地段,场地应具备自然通风条件,场地的地基承载力应满足焙烧厂房的荷载要求。
5.4.3 火法熔炼厂房的操作区应布置在熔炼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厂房长边外侧的排渣设施不应布置在有人员穿越的区域,水淬渣池与熔炼炉排渣口的距离宜为5m~10m。
5.4.4 高温状态下的熔融体物料运出和运入熔炼厂房,宜采用专用铁路运输线路;采用无轨运输时,应设置车辆安全专用通道,运输通道两侧应设置安全护栏。
5.4.5 渣缓冷场应布置在熔炼厂房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渣选矿厂宜临近渣缓冷场布置,并应布置在渣缓冷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5.4.6 鼓风机室宜临近熔炼炉布置,并宜布置在熔炼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5.4.7 收尘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应具备通风、散热条件,并应设有检修场地。收尘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场地的地面应铺砌,并应设置排污明沟及集水井,场地以外的雨水不得排入。
5.4.8 阳极泥处理厂房应单独设置实体围墙。
5.4.9 电解厂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布置在火法熔炼厂房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宜临近变电所布置;
2 应临近生产原料堆场布置;
3 应与浸出厂房、净液厂房平行横列布置,厂房之间可设置管线通廊,电解厂房、浸出厂房和净液厂房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宜布置有露天装置的厂房。
5.4.10 整流室宜紧邻电解厂房布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5.4.11 硫酸厂房应临近收尘系统布置,并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净化、干吸、转化、酸库等场地,应采用坡度不小于1%的耐酸地面,场地周围应设置防酸排污沟及集水井,场地以外的雨水不得排入。
5.4.12 烟气脱硫系统宜临近火法炉窑系统和硫酸厂房集中布置,脱硫吸收塔宜临近收尘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后部烟道及尾气烟囱布置,脱硫装置场地宜铺砌,尾气烟囱宜布置在生产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和满足烟囱地基承载力要求的地段,尾气烟囱周围10m范围内不宜布置建(构)筑物和道路。
5.4.13 烟气脱硝系统宜临近火法冶炼系统布置。
5.4.14 在保证生产安全和符合国家现行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要求的前提下,下列建筑物可合并建设:
1 精矿仓库、熔剂仓库与焦炭仓库;
2 熔炼厂房、吹炼厂房、精炼厂房;
3 配料、混合和返料破碎厂房;
4 熔铸厂房与产品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