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验收
】
》6.0.1》 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和组织】方式进行质量—验收
】6,。.0.2 防【水,工程验收时应核验】下列文件和记—录,
《
1【 设?计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文件;
!
2 【。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进场材料》复验报告;》
?
— 3 施工方案;!
?
《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5 【工程质量检验记录、!渗,漏水处理记》。录;
! 6 淋水、!蓄水或水池满水【试验记录;
【
:
《 7 施—。工记录;《
【。 ?8, 质量《验收记录
】
6.0.3 】。 防水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判定标准应符】合表6.《0,.3的规定
】
:
—
【。。6.0.4 — 地下工程、—建筑:屋,面、建?筑室内、道桥工【程等:。排水系统应通畅
】
:
6.0.5】 防水隐》蔽工程应留存现场】影像资料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防水隐蔽工程检验】内容应符合表6.0!.5的规定
!
!
?
:6.0.6 防】。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查检!验合:格
《。
《 : 2 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查检验—合格有允许偏差值】的项目其《。抽查点应有》8,0%或?。以上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且—。最大偏?差值不应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5】倍
—
3 【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
6.?0.7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
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
:
6.《0,.8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
:。 2 —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
?。
《 3 《 安:。全与功能抽样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6.0!.3条和第》6.0.4条的规】。。定;
! 4 观感】质量应合格
—
6.【0.9 有降水】要求的地下工程【应在停止《降水三?个月后进行防水工程!质量检验;无降水】要求的暗挖》法地下?工程应在二次衬砌结!构完:。成后进行防水工程质!量检验?
》
6.0.》10 建筑屋面】工程在屋面防水【层和节点防水—完成:后应进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采用雨后【观察时降雨应达到中!雨量级标准;
】
2! 采用《淋水试验时》持续淋水时间不应少!于2h;
】
》 ,3 檐沟、天沟、!雨水:口,等应进行《蓄,水试验其最小蓄水】高,度不:应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
—
6.0.11 ! 建:筑外:墙工:程墙面?防水层和节点—防水完成后应—进行淋水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持续淋水时!间不应少于30【min?;
》
—。2, 仅进行门窗【等节点?部位防水的》建筑外墙可只—对门窗等节》点,进,。行淋水试验》
,
6.0】.12 》建筑室?。内工程在防水层完成!后应进行淋》水、蓄水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楼、地面最小蓄!水,高度不应《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
【。 2 有】防水要求的》墙面应进行淋水【试验淋水时》间不应小于30【m,in;
《
》 《3 ?独,立水容器《应进行?满,池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
《
? 4 【室内工程厕浴间楼地!面防:水层和饰面层—完成后均应进—行蓄水试验》
,。
6.0.!13 混凝土结构!蓄水类工程完工【后应进行《水池满池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