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信号灯杆件
8.1 灯杆制作
8.1.1 机动车信号灯灯杆
用于指挥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灯杆采用钢质灯杆时,宜采用圆形或多棱形经热镀锌处理的钢管。杆体距地面0.3m~1.0m处应留有穿线孔,并配备防水檐、盖板及固定螺钉。安装灯具处应留有出线孔,并配备橡胶护套、电缆线回水弯挂钩。灯杆顶部应安装塑料或经防腐处理的金属防水管帽,灯杆底部应焊接固定法兰盘,法兰盘与杆体之间应均匀焊接加强筋。
8.1.2 非机动车信号灯灯杆
非机动车信号灯灯杆宜采用圆形热镀锌钢管制作,杆体距地面0.3m~0.8m处应留有穿线孔,其他参考8.1.1的有关规定。
8.1.3 人行横道信号灯灯杆
人行横道信号灯灯杆宜采用圆形热镀锌钢管制作,杆体距地面0.2m~0.5m处应留有穿线孔,其他参考8.1.1的有关规定。
8.2 防腐性能
钢质灯杆、法兰盘、地脚螺栓、螺母、垫片、加强筋等金属构件及悬臂、支撑臂、拉杆、抱箍座、夹板等附件的防腐性能应符合GB/T 18226的规定。
8.3 灯杆的颜色
信号灯灯杆主体宜为灰色或银灰色。
8.4 灯杆的安装
8.4.1 宜采用地锚混凝土式基础。地脚螺栓上端为螺纹,下端为夹角小于600的折弯或其他类似防拔结构,地脚螺栓应焊接在下法兰盘上。
8.4.2 预埋穿线管内径应大于Φ550mm,弯曲角度应大于120°,参见附录H中图H.1。
8.4.3 信号灯杆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8.4.4 信号灯灯杆安装时应保证杆体垂直,倾斜度不得超过±0.5°。
8.5 悬臂、支撑臂、拉杆及固定件
8.5.1 悬臂杆与支撑杆可使用圆形或多棱形的变截面型材制作,悬臂与灯杆连接端宜焊接固定法兰盘,悬臂下应留有进线孔和出线孔。
8.5.2 拉杆宜使用圆钢制作,一端配有可调距离的螺旋扣,直径和长度等根据悬臂长度等确定。
8.5.3 支撑臂可使用抱箍、抱箍座与灯杆连接固定。拉杆与灯杆、拉杆与悬臂、支撑臂与悬臂可使用夹板连接固定。安装时使用的固定螺栓、螺母、垫圈应使用热镀锌件并用弹簧垫圈压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