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441-2022 建标库

5.3  土建

5.3.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电子行业的废水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和危害性,收集、处理建(构)筑物应根据废水和化学品的介质情况采取防腐、防渗、防漏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尤其是要避免废水渗漏到土壤和地下水中,由于这种情况不易被发觉,长期泄漏将对周围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恶劣影响,因此要采取有效监测手段。

5.3.2  通常情况下,电子工厂废水处理设施配套的化学品贮存和集中使用区域往往腐蚀比较严重,因此应采取防腐措施。

5.3.4  电子工厂内废水处理站应设置贮存场所,使材料和备件得到妥善保管,避免露天环境对其造成损坏。药剂、污泥、废渣要加强管理,避免因风吹雨淋造成化学品泄漏引起污染,同时要避免污泥和废渣对厂区其他设施和环境的污染。

5.3.5  废水处理站内各个功能区需根据使用需求,设置排水沟、集水坑等排水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除排水沟、集水坑需考虑耐腐蚀处理外,集水坑内的排水泵也需要结合输送介质的腐蚀性情况,选择对应的耐腐蚀材料。

    3  出于人身安全考虑,应对沟、坑、洞、孔等设盖板或围栏,以防操作运行人员或外来参观人员不慎踏入。

    4  污泥脱水区域的排水沟还应根据污泥运输车辆的荷载选择足够强度的盖板,避免车辆通行将盖板压碎。污泥外运是长期的,盖板的牢固性应从长远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