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