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