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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