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9 : 电:池组系统功能性【安全 ? 】 9.1  电池管!理单元/《电池管理系统要【。求, 【    《 固定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组系统应!设计有电池管理单元!(BMU)或—电池管理系》统(BMS)确保】电池:和电池组在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工作BMU/B【MS应?能够:发现电池和电池组】的电:压、温度和电流的异!常状态并做出控制 ! — ,9.2  试—验,样品要?求 !    试验样【品为电池组系—统,或者有监《控电路的电池模块或!者是相应电路 !。 ?    样》。品以正?常工作状态进行试】验(仅由BMU/】BMS?进行控制的试—验样品?闭合终端接触器)】除9.9外如—。果试:验,。样品有散热系—统,应将其开启 】 9.【3 : 过压充电控制 】  】   将样》品按照4.》5.2规定的试验方!法放完电后》用推荐充电器的最大!持续充电电流充电】至样品中任意只电】池的充电电压超【过其充电上限电【压10% 【 ?    《如果原装充电器很】难使:电池:的充电电压超过其充!。电上限电《压10%可》用附加?充电:器提:。。。供超出电压如果难】以使用整个样品【。进行试验可选择样品!的一部分进》行,试验 — :    充》。电至BM《U/B?MS:终止充电这一动作】应在充电《电压达到110【%充电上限电—。压时或之前出现将样!品进行3次测试【数据采集/监视设】备应在?充电结束后保持1】h试验?样品:的各项功能在测试】过程:中应能完全按—照设计正《常工作充电》示例:见图8 》 】   《 , ,BMU/BMS【应采取动作切断【充,电电流 》   —  :试验:过,程中保护系统符合】保护策略发》生不可恢复性的【断路也可判》。定为合格但》发生不可恢复—的,。短路不?可判:定为合格 》 9】.4  过流充【电控制 —   【  将样品按照4.!5.2规定的试验方!法放完电后用超【。过最大持续充电【电流20%的电流进!行充电将样》品进行3次测试数】据采集/监视设【备应在?充电结束后保持1h!试验样品的各项功】能在测试过程中应】能完全按《照,设计正常工作—。 —    《BMU/BMS【应,发现过流充电并【将充电电流控—制在最大持续充电电!流以下 】 ,    《试验过程中》保护:系统符合保》护策:。略,发生不可《恢复性的断路—也可判定为合—格但发生不》可恢:复的短路《不可判定为合格 】。 9.!5  欠压放电控】制 【    》 将样品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通过—电子负载用》样,品的:最大放电电流放电至!样品中任意》只,电池的?放电电压低于放电】截,止电压10%— 》     如果难以!使用整个样》品进:。行试验可选择样品的!部分电池进行—试验 ?    】 放电至《B,MU/BMS终止】放电:这一动作应在—放电电压低于9【0%:放电截止电压时或之!前出现将样品进行】3次测?试数据采集/监视设!备应在放电结束后】保持1h试验样【品的各?项功能在测试—。。过程中应能完全按】照,设计正常工作 !  《  : BMU/BM【。S应采取动作切【断放电?。电流 ? 》    试验—过程中保护系—统,符合保护策略发生】不可恢复性的断路】也可判定为合格【但发生不可》恢复的短路不—可判定为合格 ! 9—.,6  ?过载:控制 》 《 ,    将样品【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用超过最!大,放电电流20%的电!流,进行放电将》样品进行《3次测?试,数据采集《/监视设备应在【放电结束《后保:持1h试验样品【的各项功能在测试】过程中?应,能完全按照设计【正常工作 】     BMU!/BMS应发现过】流放电并将》放,电电流?控,制在:。最大放电电流—以,下 【  :  试验过程中保】。护系统符合保—护策略?发生不可《恢复性的《断路也可判定为【合格但发生》不可恢复的短—路不可判《定为合格《 》 , 9.7  短路!控制 《 ?  《   将《样品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短?路样品的正负极端】子外部短路总电阻】为,30mΩ±10m】Ω将样品进行3次】测试数据采集/【监视设备应在试验】结束后保持》1h试验样品的各】项功:能在测试《过,程中应能完全按照设!计正常工《作 —   ?  B?MU/BMS应发现!短路并动《作切:断,电路 》 ?    试验过程中!保护系统符合保护策!略发生不《可恢复性的断路【也可判定为合格但】发生不可恢》复,的短:路不可?判定为合格 — 《 , 9.8  【反向:充电 —  》   插头和器具插!座的设计应能—避,免反极性连》接 : ,。     将!样品按照4.5.2!规定的试验方法【放,完,。电后以1CA电流进!行反向?充,电将样?品进行3《次,测试数据采集/监】视设备应《。。在反向充电结束后保!持1h试验样品【的各项功能在测试过!。程中应能《完全按照《设计:正常工作 !。     B—MU/?BMS应《发现反向充电—。并动作切断充电电流! ,   【  试验过程中保护!系统符合《保护策略发生不可】。恢复性?。的断:路也可判《定为:合格但?发生不可恢复的短】路不:。可判定为合格 】 , 9.9 ! 过热控制》 ,  】  :。 将电池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搁置1】。0min《再按照4.5—.2规定《的试验方法放出【5,0%电?量使样?品的温?度上升至比最大工】作温度高5℃在此高!温,下继续充电至BMU!/BMS终》止充电将样品进【行3次测试数据【采集/监视》设,备,应在试?验结束后保持—。1h(如BMU/】BM:S终止充电》。)  】。   注最大工作】温度指最大充电【温度和最《大放电温度中较高值! , : ?    B》MU/BM》。S应发现过》高,温度并终止》充电试验样品的各】项功能在测试—。过,程中应能完全按【照设计正常工—作 — ,    试》验过程中保》护系统?符合保?护策:略,。发生不可恢》复性的断《路也可判定为合格】但发生不可恢—复的短?路不:可判定为合》格 — 9《。.10  静电放电! — : , ,  按G《B/T 17—626.2的规定对!样品的每个端子进】行4kV接触放电】测试(?±4kV各10次】。)和8kV空气放】电测试(《±8:kV各10次) ! : ,。     》BMU/BMS的保!。护功能?。不,应失:效  】   试验过程中】保护:系统符?合保护策略发生不可!恢复性的断》路,也可判定为合格【但发生不可恢复的短!路不可?。判定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