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0 建标库

7.2  电池包或系统试验准备

7.2.1  工作状态确认

    正式开始测试前,电池包或系统的电子部件或BCU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2.2  预处理

    7.2.2.1  正式测试开始前,电池包或系统需要先进行预处理循环,以确保测试时试验对象的性能处于激活和稳定的状态。步骤如下:

      a)以不小于1I3的电流或按照制造商推荐的充电方法充电至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截止条件;

      b)静置30min或制造商规定的时间;

      c)以制造商规定的且不小于1I3的电流放电至制造商规定的放电截止条件;

      d)静置30min或制造商规定的时间;

      e)重复步骤a)~d)不超过5次。

    7.2.2.2  如果电池包或系统连续两次的放电容量变化不高于额定容量的3%,则认为电池包或系统完成了预处理,预处理循环可以中止。

    7.2.2.3  除在某些具体测试项目中另有说明,否则若预处理循环完成并满充后和一个新的测试项目之间时间间隔大于24h,则需要重新进行一次标准充电:使用不小于1I3的电流充电至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截止条件或按照制造商推荐的充电方法充电,静置30min或制造商规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