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电池》包,或系统试验准备【
7!.2.1《 , 工:作状态确认》
?
,
正【。式,开始:测试前电池》。包或系统《的电子部件或BC】U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7.2.—2 预处理
】
《 :。 7.2.—2.1 《 正式测《试开始?前电池包或系—统需要先《进行预处理循环以确!保测试时试验—对象:的性能处于》。激活和稳《定的状态《步骤如下
】
— a)以不—小于1I《3的电流《或按照制造商推【荐的充电《方法充电至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截止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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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静置30《min或制造商【规定:。的时间;
—
【 c)》以制造商规定的且】不小于1I3的电】流放电至制造商【规定的放电截止【条,件;
—
【 d)静置30【min?或制造商规定的时】间;
【
《 e)》重复步骤a)~d)!不超过5次
!
,。
: ?7.2.2.—2 如果电池包】或系:统连续两次的放【电容量变化不高于】额定:容量的3%则认为电!。池包或系统完成了预!处理:预处理?循环:可以中止
】
? 7.2.2.!3 除在某—。些具体测试项目中】另有说明否则若预处!理循:环完成并满充后和】。一个新的测试—项目之间《。时间间隔大于24】h则需要重新进【行一次标准充电使】用不小于1I3【的电流充电》至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截止条件或按】照制:。造商推荐的充电【方法充电静置—。30min或制造】商规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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