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电池包或《系统试验准》备
》
7.2.1! 工作状态确【认
》
—正式开始测试前电池!包或系统的》电子部?。件或BCU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7?.2.?2 预处理
!
《 7《.2.2《.,1 正式测试开】始前电池包或系统需!要先进行预处理循环!以确保测试时—试验对象《的性能处于激活和稳!定的状态《步骤如下
—
】 a)以不小于1!I3的电流或按照制!造商推荐的》。。充,。电方法充电至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截止【条件;
【
《 ? b)静置》30m?。in:或制造?商规定的时间;
】
【 : c)以制—造商规定的且—不,小于:1I3的电流—放电至制造商—规定的放电截—止条:件;:
》
: ? d)静置—30mi《n,或制造商《规定的时间;
】。
,
:。
《 e)重复【步骤a)~d)【不超过5次
—
《
? 7.2.—2.2 》如果:电池包或系统—连续两次的》放电容量变化不高于!额定容量的》3%:则认为?电池包或《系统完成了预处【理预处理《循环可以中》止
《
— 7.2.2.【3, 除在某》些,具体测试项目—中,另有:说明否则若预—处理循?环完成?并满充后和一—个新的测《试项:目之:间时间间隔大于2】4h则?需要重新进》行,一次:。标准充电使用—不小于1I3的电流!充电至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截止条件—或按照?制,造,商推荐的充电方【法充电静置30mi!n,或制造商规》定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