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0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Electricvehiclestractionbatterysafetyrequirements

GB38031-2020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2日

实施日期:2021年01月01日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及GB/T31467.3-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与GB/T31485-2015及GB/T31467.3-201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电池单体过放电的安全要求(见5.1.1,GB/T31485-2015中5.1.1);

    ——修改了电池单体过充电的试验方法(见8.1.3,GB/T31485-2015中6.2.3);

    ——修改了电池单体挤压的试验方法(见8.1.7,GB/T31485-2015中6.2.7);

    ——删除了电池单体跌落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GB/T31485-2015中5.1.4和6.2.5);

    ——删除了电池单体针刺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GB/T31485-2015中5.1.7和6.2.8);

    ——删除了电池单体海水浸泡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GB/T31485-2015中5.1.8和6.2.9);

    ——删除了电池单体低气压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GB/T31485-2015中5.1.10和6.2.11);

    ——删除了电池模块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GB/T31485-2015中5.2和6.3);

    ——修改了电池包或系统振动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1和8.2.1,GB/T31467.3-2015中7.1.1和7.1.3.1);

    ——删除了电池包或系统电子装置振动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GB/T31467.3-2015中7.1.2和7.1.3.2);

    ——修改了电池包或系统机械冲击的试验方法(见8.2.2,GB/T31467.3-2015中7.2);

    ——修改了电池包或系统模拟碰撞的试验方法(见8.2.3,GB/T31467.3-2015中7.5);

    ——修改了电池包或系统挤压的试验方法(见8.2.4,GB/T31467.3-2015中7.6);

    ——修改了电池包或系统湿热循环的试验方法(见8.2.5,GB/T31467.3-2015中7.8);

    ——修改了电池包或系统浸水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6和8.2.6,GB/T31467.3-2015中7.9);

    ——修改了电池包或系统外部火烧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7a)和8.2.7.1,GB/T31467.3-2015中7.10];

    ——增加了电池包或系统热扩散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7b)、8.2.7.2和附录C];

    ——修改了电池包或系统温度冲击的试验方法(见8.2.8,GB/T31467.3-2015中7.7);

    ——修改了电池包或系统盐雾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9和8.2.9,GB/T31467.3-2015中7.11);

    ——修改了电池包或系统高海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10和8.2.10,GB/T31467.3-2015中7.12);

    ——修改了电池包或系统过温保护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11和8.2.11,GB/T31467.3-2015中7.13);

    ——增加了电池包或系统过流保护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12和8.2.12);

    ——修改了电池包或系统外部短路保护的试验方法(见8.2.13,GB/T31467.3-2015中7.14);

    ——修改了电池包或系统过充电保护的试验方法(见8.2.14,GB/T31467.3-2015中7.15);

    ——修改了电池包或系统过放电保护的试验方法(见8.2.15,GB/T31467.3-2015中7.16);

    ——删除了电池包或系统跌落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GB/T31467.3-2015中7.3);

    ——删除了电池包或系统翻转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GB/T31467.3-2015中7.4)。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小波、王芳、肖成伟、陆春、吴凯、侯飞、郑利峰、张海林、廉玉波、孟祥峰、樊彬、陈万吉、张娜、徐国昌、代康伟、王高武、邓小嘉、刘正耀、武卫忠、刘磊、曾祥兵、陆珂伟、闫国丰、刘仕强、梅骜、袁昌荣、孔治国、张红波、李宁、雒小丹、朱顺良、覃北阶、崔风涛、王红梅、匡德志、饶睦敏、侯航、王驰伟、樊耀国、夏洋、蔡惠群、王钦普、李辉、李王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31485-2015;

    ——GB/T31467.3-2015。

引言

    本引言旨在介绍本标准的要求所依据的原则,理解这些原则对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设计和应用是很有必要的。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仅考虑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最基本的安全要求以提供对人身的安全保护,不涉及生产、运输、维护和回收安全,也不涉及性能和功能特性。

    随着技术和工艺的进一步发展将会要求修订本标准。

    在本标准范围内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导致的危险是指:

    ——泄漏,可能导致电池系统高压、绝缘失效间接造成人员电击、电池系统起火等危险;

    ——起火,直接烧伤人体;

    ——爆炸,直接危害人体,包括高温烧伤、冲击波伤害和爆炸碎片伤害等;

    ——电击,由于电流流过人体而引起的伤害。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安全性与其材料选择、设计及使用条件有关。其中使用条件包含了正常使用条件、可预见的误用条件和可预见的故障条件,还包括影响其安全的环境条件诸如温度、海拔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