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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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危险》货物包装检查
】
?
?5.5.1 【包件检查
【
:
5—.,。5.1.1》 包装不应—有任何损坏、渗漏和!散漏迹?象木板?箱包装不应》有钉子外露
【
【 ,5.5?.1.2 包件不!应有污染迹》象有污染迹》。象,的包件应确定其安全!性和可?。接受性
《
?
《 5.5.1.】3 装《箱前应去《除包件外部的—。水、雪、冰及其【他附着物
【。
:
5.?5.2 托盘货物!检,查
】 5.5.【2.1 》托盘货物应按规则形!状排放侧面保—持,。垂直顶部保持水【。平
!。 5.《5.2.2 所用!的捆:扎材:料,应与货物相容在潮】湿、温?度剧:变,、日晒等情况下【能保持有效》系固
【
, 《5.5.2.—3 ?托盘应处于良好【。状态符合装卸作【业和危险货物质量】的强度要求无钉子、!螺钉、木刺等突出物!
?
5.5—.3 ? 标志、标记—检查
! 5.5.【3.1 标志
】
《
》 5.《5.3.1.1 】 包件应《。显示正确的危—险性标志
【
》 5》.5:.3.1.2 】标,志的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
?
《 a)箱类!包装位于包件端面】或侧:面的明显处;
【
?
,。
《 》b)袋类包装—位于包件明显处;
!
《
】 c)桶类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处;
【
,
,
】 d)罐类【包装位于《。罐体的明显》处;:
》
》 e)容量超!过450L的中型】散,。装容器?或大宗?包装位?于相对的《两侧;
【
! f:)海洋污染物的标】。记应位于危险货【物标志的《邻近处如无危—。险,货物标志时》。位于适?当位:置
【。 : , , 5.5》。.3.1.3 如!货物:经过系固、打包、绑!扎,以致货物包装上的】标,志,无法:从外侧明显》辨识:应在货物外部—面,向箱门?处另行张贴危险货物!标志
《
《 :。 , ?5.5.3.1.】。4 标《志应清晰可见、【易识别且《与,包件外表面的背【景,形,成鲜明的颜色对比】
,
,
【 5.5《.3.2 标记】
— : 装有—危险:货物的包件》应标:有正确?运输名称《、联合国编号及其】他规定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