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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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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集装箱!和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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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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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1.1 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无:特别说明的以下通】称“集装箱”)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营运等均应符合集】装箱法定《检验技术规》则、IMO》。 CSC和I—MO: I:MDG的《规定:并持有有效的—。证书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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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1.2 集【装箱经检验合格后取!得的检验合格—标记和安全》合格牌照或铭牌其内!容及张?贴,应符合集装箱法【定检验技术规则、I!MO CSC—和IMO I—MDG的《要求通过《定期检验的集装箱】的检:验合格?标记和检验日期应标!记于:其安全合格牌照【上,或靠近安全》合格牌照处且应持】久、耐?磨、耐腐蚀并保【持清晰可见按认可的!连续检验计划(【ACEP)进行【检验的集装箱应在】安全合?格牌照上《或者附近标明此连】续检验计划的—。认,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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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3 》 装运非冷冻液【化,气体的可移动罐【柜应符合JT/【T 813》的规定
! ? ,4.1.1.4【 可移《动,罐柜和多单元气体】容器应在罐体—上的连接件(如【。进口管、《排放口等配件及截】止阀等)清楚标明】其用途装运》危险货物的可移动罐!柜及装运非冷—冻,气体的多单》元气:体容器?应在易于检》查的明显地方(【。通常安?装在其?后端:)以:永,久的方式《在耐腐蚀《的金属上显》示符合I《MO IMDG【要求:的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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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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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2.【。1 包装》应坚固并处》于完:好的状态与货—物接触?的部:位不应因货物的特性!而降低其性能—并能经受装》卸和海运《的一般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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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2 包装应检验】合格持有相应—的合:格证明?并显示包《。。装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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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2.3】 , 包:装上的危险性—标志和标记应符【合IMO IM【DG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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