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2:  功能安全防护】要求 》 5.【2.1  驱动系】统电源接通和—。断开:程序 ?    】 车辆从驱动系【。统电源切断状态到】“可行驶模式”【应至少经《过,两次有意识的—不同动作且至少有一!。个,动作是踩下制动踏板! —    从“可【行驶模式”到—驱动:系统电源切断状【态只需要一个动【作, , 《     应连续或!间歇:地向驾驶员指示车】辆已经处于“可行】。驶模式”当》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如果驱动系】统仍:。处于“可行驶模【式”:则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例—如声或光信号)装置!提醒驾驶员 —    】 车辆停止》。时驱动系统自动【或手动关《闭后只能通过上【述程:序,重新进入“可—。行驶模式” ! 5.2》.,2  行驶 !     5.2!。.2.1  功率降!低提示 】    《 ,。  如果电驱动【系统采取了自动限】制和降低车辆—驱动功率的措施【当驱动功率的限【制和降低影响到了车!辆的行驶《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例如声或光信号)装!置向:。驾驶员提示 !    》 ,5.2.2.—2  R《EESS《低电量提示》 —    《  如果R》EESS的低—电量影?响,到,车辆的行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例如?声,或光信号)装置向】驾驶员提示 — ,   —  5?。.2.2.3 【 REESS热【事件报警 】   《    《如果REE》SS将要发生热失控!的安:。全事件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例如声或光】信号:)装置?向驾驶员提示 !   》  5?.2:.2.?。4  制《动优先 —      】 整车控制》系统当制《动信号和加》速,信号同时发生时【优先响应《制动信?号 5】.2.3  挡位切!换 【    5.—2.3.1  【行驶挡切换 【    【 ,  驾驶员直接驾驶!车辆在车辆静止状态!下从非行驶挡—。。位切:换至行驶《挡位时?应踩下?制动踏板 ! ,  :  5?.2.3.2  】反向:行驶 ? 》 ,     如果是通!过改:。变电机旋转方向来实!现前进?和倒:车两个行驶方向转】换的满足以下两【种,要求之?。一 》     —  :a)前进和倒车两】个行:驶方向?的转换应《通过驾驶《员两个?不同的操作动—作来完成;》。。或, ,  — ,    b)如果仅!。通过驾驶员的一【个操作动《。作来完成应使—用一个安全措施【使模式转《。换只能在车辆静止或!低速时才能》完成车?速判:断以:。车,内仪:表显示为准 】 :       如果!前进和?。倒车两个《行驶方向的转换不】是通过改变电机的旋!转方:向来实现的》则反向?行,驶要求不适用 ! 5.2.【4,  驻车 —   —  切断电源后【。车辆应不能产—生由自身电驱—动系统造《。成的不期《望的行驶《 , ? 5.2.5 】。 ,车辆与?外部传导连》接锁止 !    当车辆通】过充电?电缆连接到位置固定!的外部电源或—负载时车辆应不【能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