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2—  功能安全防护】要求 】。 :5,。.2.1  驱动系!统电源接《通和断开《程序  !   车《辆从驱动系统电源】切断状态到“可行驶!模式”应至少—经过两次《有意识的《不同动作且至少有一!个动作是踩下—制动踏?板 《  《   ?。从“可行《驶模式?。”到驱动系统电源切!断状态只需》要一个动作 【 ,     应连!。续或间歇地向驾驶员!指示车辆已》经处于“可行驶模】式”当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如果》驱动:系统仍处于“可行驶!模式”则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例如声或光信】号,)装置提醒驾驶【员 —     车辆【。停止时驱《动系统自动》或手:动关闭后只能通【过,上述程序《重新进入“可行【驶模式” 》 5.2.!。2,  行?驶 —  :   5.2.2.!1  ?功率降低提示 】 《      如果】电驱动系统采取了自!。动限制和降低车辆驱!。动,功率的措施》当驱动功率的限制】和,降低影响《到了车辆的行—驶,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例如声或光信—号)装置向驾驶【员提示?  【  : 5.?2.2?.2  RE—ESS低电量提示】。 《。    》   如果REES!S的低电量影响到车!辆的行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例?如声或光信号)装】置向驾驶员提示【    ! 5.2.》2.3 《 ,R,EE:SS热?事件报?警   !    如果RE】ESS将要发生热】失控的安全事件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例如声!或光信号)》装置向驾驶》员提示 —   》 , 5.2.》2.:4 : 制动优先 】    —。。   整车控制系统!当制:动信号和加速信【号,同时发生时优先【响应制动信号 ! 5《.,2.3  挡位【切换:    ! 5.2.》3,。。.1 ? 行驶挡切换 】 ,    — ,。  驾驶员直接驾驶!车辆在车《。辆静止状态下从非】行驶挡位切换至【行驶:挡位:时应踩下《制动踏板 【    — 5.2.3.2】 , ,反向:。行驶 》     【 , 如果是通过改变】电机旋转《方向来?实现:前进和?倒车两个行驶—。方向转换《。的满足以下》两种要求之一 ! ?      a【)前进和倒车两个行!驶方向的转换应通】过驾驶员两个不同的!。操作动作来完成【;或 【   ?    b)如果仅!通过驾驶员的一【个,操作动作来完成【。应使用一个》。安全措施《使模式转换只能在车!辆静止或低速时才】能完成车速判断以车!内仪表显示为准 】 ,。     】  如果前进和【倒车两个行驶—方向的转换不—是,通过改?变电机的旋转方【向来实?现,的则反向行驶要【求不适用《 ? 5.2.4】  驻车 !  : ,  :切断:电源后车辆应不【能产生由《自,。身电:驱动系统造成—的不:期望的行驶 【 5.—2.5  车—辆与外部《传导:连接锁止 》 , :     当【车,辆,通过充?电电缆连《接到位置固定—的外部?电源或负载》时车辆应不能—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