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船员值班
7.2.1 高速客船驾驶人员连续驾驶值班时间不应超过2h,两次驾驶值班之间应有足够的休息时间;高速客船连续航行超过2h,应由2个驾驶人员互相替代驾驶船舶。
7.2.2 船舶停泊时应留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值班,确保满足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需要。
7.2 船员值班
7.2.1 高速客船驾驶人员连续驾驶值班时间不应超过2h,两次驾驶值班之间应有足够的休息时间;高速客船连续航行超过2h,应由2个驾驶人员互相替代驾驶船舶。
7.2.2 船舶停泊时应留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值班,确保满足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