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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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的形:状特征?与着色方法应—符合G?B, 4696的相关】规定表面色应—符,合GB 1738】。1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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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浮标的形状特征【应以顶标、望板【和形体等一种—或多种形式》显示除“×”形与】“十”?形顶标?外所显示的形状特征!自任何?水,平方向观《。察时均?应形状?相同
】4.3 《 浮标顶标、望板和!形体可部《分镂空其镂空部【分,的面积应不大于【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且应均匀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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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水中固定《标志:的形状特征应以顶】。标、望板和形体等一!种或:多种形式显示使【用顶标或《望板时其规格尺寸】不应小于《同一水域所设浮标】的顶标或《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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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顶标】应,不,被结构?物和航标设备遮挡】宜处在浮标》中心轴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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