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机舱消防应急操作技术要求GB40555-2021 建标库

5.3  施救

5.3.1  负责启动应急电源的人员启动应急电源。

5.3.2  负责启动消防泵的人员启动消防泵。

5.3.3  直接扑救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如火灾区域的局部水基灭火系统未能自动启动,则手动启动;

    b)消防队采用合适的灭火方法,包括利用灭火器或利用不同消防水流配合灭火器进行现场灭火;

    c)隔离队对机舱火灾区域进行隔离和防护,防止火灾在机舱范围内扩散。

5.3.4  间接扑救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对于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采用下列程序:

      1)现场指挥确认所有人员撤离机舱,并报告总指挥;若有人员缺失,立即组织搜救。

      2)隔离人员对机舱进行隔离,封闭机舱所有开口,启动风油切断装置。

      3)负责操作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人员备妥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4)总指挥确认上述工作完成后,下令释放二氧化碳。

      5)隔离人员持续冷却机舱周边的舱壁,测量机舱舱壁温度。

      6)隔离人员检查并保持机舱有效封闭。

    b)对于高倍泡沫灭火系统采用下列程序:

      1)现场指挥确认所有人员撤离机舱,并报告总指挥;若有人员缺失,立即组织搜救。

      2)隔离人员对机舱进行隔离,关闭机舱顶部通风以外的所有开口,启动风油切断装置。

      3)负责操作固定高倍泡沫灭火系统的人员备妥高倍泡沫灭火系统。

      4)总指挥确认上述工作完成后,下令释放高倍泡沫。

      5)灭火过程中,保持泡沫层的有效厚度。

      6)隔离人员持续冷却机舱周边的舱壁,测量机舱舱壁温度。

5.3.5  外援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如需外援,船长通过有效手段及时发出救助请求并告知火灾信息;

    b)船长与救助方保持信息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