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术?语和定义
》
【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
3:.1 《海船 sea-【goi?ng: ,ship
】
—设计为主要在港【。口、江河、湖泊等遮!蔽区域?以外或类《似区:域外航行的船舶
】
?
《 注海船不包【括军用船舶》、渔业船舶》及,游,艇,
:
3.—2 机舱 e【。ngine roo!。m
:
?
》 介:于水密限界》面之间的处所安置为!船舶提供推进动力而!配备的机器设—备以及?相关泵?、管路等的舱室【
:
【 ,注,对于特殊布置的船】舶主管机关可以【。。规定机器处所的【范围
《
《3.3 》高倍数泡沫 hi】gh expans!io:n, f:oam
《
— 发《泡,倍数在201~1】000之间的—泡沫灭火剂》
— 《。注改写GB 50】151?-2010定义2】.1.8
【。
3《.4 直接扑【救 :dir?ect attac!。k
《
人员!进入失火现场—利用船舶的配备灭火!器材:灭火的方法
—
3.【5 间接扑救 】indire—ct ?att?ack
【
—人,员无需或不允许【进入失火现场而利用!船舶固定式灭—火系统?将,有效的灭火剂—引入火灾《现场灭火《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