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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直升】机,作业
】
8?.3.1 作业】者和承包者要为【。其海上作业场所的】直升机作业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民用航!空,有关规定结合—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活动实际对直—升机作业前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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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直升机作—业,。前直升机单》位应符合民用航空有!关规定直升》机单位对以下安全】条件进行确认
!
:
: 配备》与直:升机起降有关的应】急设备?和工具并注明中【英文直升机应急工】具字样;
》。
【 设施与》机场:的往:。返距离?。所需油量超过直【升机自身储》存油量?。。的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有效的直升机加!油用储?油罐、燃油质—量检验设备和—。加油:设备;?
:
海!上,作业场所设置—风向指示《。器有直升机夜航【作业的?配备照?明;
【
航路与】。起降过程不受—设施排放气流以【及构筑物《影响;
》
《。 直升机【甲板有设施》名称:。、吨位和尺》寸标识;
】
: ? 在直升机》甲板:通道边上《应设置安全标—。志牌牌上写明直【升机起?降期间有关注意【事项
《
8.—。3.3 》海上作业场所—直升机?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
,。 : :海上作业场》所指定直升机起降】联络:负责人负责》指挥和?配合直升机起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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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升机与《海上作业《场所建立联络后经】海上作业场所—主要负责人准—许,方可起飞或者降【落(紧急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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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升《机机长或者机组人】员提出降《落要求?的起:降联络负责人立【即向直升机提供【风速、风向、能见度!、海况等数据和【资,料,直升机?向起降联络负—责人报告搭载—人员与物《料情况及《其重量;《
》
直—升,机从:海上作业场所起【飞,前起降联络》负责人向直升机提供!风速、风向、能见】度、海况等》数据和资料》外还需与直升机复核!。搭载人?员与物?料清单及其重量;
!
【 无?线电报?务,员一直保持监听来自!直升机的无》线电信?号直至其《降落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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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人】员,开启舱门后起降【联络:负责:人方:可指挥乘机人—员,上,下,直升机、装》卸物品或者进—行加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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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直升机?起,飞或:。者降落前起降—联络负责人应组织】好下列准备工作【
《
清除直!升机:。甲板的?障碍物和《。易燃物?;
—
检查直】升,机甲板安全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包括灯光、防滑【。网、安?全网:、消防设备和—应急工?具,等;:
【 : 停止靠近直升【机甲板的吊装作【业和:甲板15m》范,围,内的:明火作?业;
】 《不,准许无关人员靠【近直升机甲板;
】
!守护:船在设施附近起锚待!命,消,防人员做好准备;】
《
—排放天然《气、射孔或者试【油作:业时若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准许直】。升机靠?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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