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直升机作业
【
—8.3.1 作】业,者和承包者要为其】海上作业场所的直】升机作业《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民用航空有关—。规定结合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活—动实际对直升机【。作业前?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与确认
!。
8.?3.:2 ?直升机作业前直【升机:单,位应:符,合民用航空有关规定!直升机单《位对以下安全条【件进行确认
—
》 配》备与直升机起降有关!的,应急设备《。和工具并注》明中:英文直升机应急工具!字样;
! 设施—与机场?的往返距离所需油】量超过?直升机自身储存油】量的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有效的直【升机加油用储油罐、!燃,油质量检验设备和】加油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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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作业场》所设置?风,向指示器有直升机夜!航作业的配备—照明;
—
? 航路与起】降,过程不受设施排放气!流以及构《筑物影响;
!。
—直升机甲板有—设施名称、》吨位和?尺寸标?识;
【。
《 在直升机甲—。板通道边上应设置安!全标志牌牌上写明直!升机:起降期间有关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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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海上—作业场所直升机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 《海上作业场所指定】直升机?起,降联络负责人负责】指挥和配合》直升机起降工—。作;
》
《 ?直升机?与海上作业场所建】立联络后经海—上作业场所主要负责!人准:许方可起飞》或者降落(紧急【。情况除外);
】
:
直升】机机:长,或者机组人员提出降!落要求的《起降联络负责人【立即向直升机提【供风速、风向、【能见度、海》况等:数据和资料直—升机向?起降:联络:负责人报告搭载【人,员,与物料情《况,及其重量《;
?
,
— 直升机从》海上作业场所—起飞前起《降联:络负责人向直—升机提供风速、风】向、能见度、海况等!数据和资料外还需与!直升机复核搭载【人员与物料清单【及其重量;》
》
》无,线,电报务员《一直保持监听来【自直升机的无线电】信号直?至其降落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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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人员开启舱门后!起降联络负》责人方?可,指,挥乘机人《员上:下直升机、装卸物品!或者进行《加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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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 直升机起飞—或者降落前起—降联络?。负责人应组》。织好下列准备工作】
— ? 清除直升机甲板】的障碍物和易—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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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直升机甲板安全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包括灯?光、防滑网》。、,安全网、《消防设备和应急【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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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靠近直升机甲】板的吊装《作业和甲板15【m范围内《的明火作业;—
】 不?准许无关人员—靠近直升机甲板【;
! 守护船》在设施附近起锚待】命消防人《员做:好准备;
【
》 :排放天然气、射孔】或者试油作业时若】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准!许直升机靠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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