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系物与》被,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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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制定】系泊和起重作业【所用系物和被系物】的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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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作业者—和承包者应明确其设!。施上的系物》。与被系?物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有关岗位或工【种的安全责》任强化系物》与被系物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落实系物【与被系物《的以下管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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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系数;
】
— 报废?标准;
》
】使用、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
!
缺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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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系物与!被,。系物安?全管理记《。录要求?包括:登记、分类》。编号和记录》内容等;《
】 建立系物与被】。系物的?维护:、保养记录
【
7.—3.:3 ?。。箱件应?有明:显的尺寸《、自重和额》定,安全载重标记—定期对其主要受【力部位进行》检验:吊网应标有》安全工作负荷—标,记非金属网不—准许超?过其:使用范围和环—境
:
7.【。3,.4 系物与被】系,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使用—
! 已达到《报废:标准而未报废—或者:已经报废的;—。
】 未标明检验日】。期的;
—
,。
》 超:过规定检验》期限的;
【
《 : 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明显【缺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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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 自行加工制造的】系,物与:被系物?应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7?。.3.?6 自行》加工制造系》物与被系物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
—。 非标准—件且又是厂家—非批量生《产的;
《
?
《 因特殊需要经】作业者与承包者主要!责任人批《准,。;
:
— , 按?作业者与《承包者选用》。的规定和标准进行】强度设计《和计算;
【
:
经作业者!与承包者认》可的:样品负荷试验—
,
7.【3.7? 系?物应按规定》定期检验每个系物】都应配有《检验机构的合格标记!系物与?被系物编号应—唯,一且具有可追溯性】;对于小《尺寸的可卸零部【件打标记《的位置受《限制时?可不打零《件编号与日期
【
,
《7.:3.:8, :系物:、系物器具和—被,系物之?间的配备《应符合规范要求【且有相应的防脱保】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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