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 生产阶段【
—。
5.4.—1 作业者应颁】布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机构《成立文?件及人?员任命?书
《
5.4.2】 作业者应持续】跟,踪设备设《施完整性状态监测】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设备设施的技【术,指标偏离情况制定】专业:设备:检测检?验计划对结构物、】。锅炉与压力容—器、起?重,和,升降设?备,、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有毒和可【燃性气体检》测与报警系统、【油气流程的紧—急关:断泄压与停车系统、!海,底长输?油气管线等实施基于!风险的检测检验
】
:
,
,
5.4.3— 作业者》应建立油气》水,井筒档案持》。续跟踪油气》水井筒结构》状态定期《评估生产油气—井的关键部件(隔】水套管、采油树【、生产管柱、—全部井身结构—及其安?全附:。件):的磨损和腐蚀情况】定期验证井上、井】下安全阀的》可靠性保《障油气水井的安全】。风,险可控
《
:
5.4.【4 对海上固定】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水下生产系统、人工!岛、滩海《陆岸石油设施、【陆岸终端实施—以下(包括》不限:于)变更或》改造前作业》者应开展《安全风险分析—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投入】使用前应经发证检验!机构审核同意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
更】换,或拆卸井上和井下】安全阀;
—
?
: 火气》探,测和报警系统—改造;
》
消!防,和救生设备等主要】安全设施改造;
】
【 , ,关,断系统改造;
】
,
专】业设备主体或—其安全附件修—理或技术改造
【
5.【4.5? 海?底长输油气管线出】现以:下情况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开展安全风险分析】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投!入使用前应经发证检!验机构审核同—意
《
超】过设:计最大允许输—量及输送压力;
】
— 管线位置失稳!水平向或垂直向移动!、悬空?、沉陷、《漂浮等超出设—计允许走向偏—差值;
!。 实施过【大修、改造的海底】。长输油气《管线;
《
,
》 , 管线安全保护】。系统(如紧急放空】装置、定点截—断装置等)失效
】
5—.4.6 》 超过设计年限【的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应进!行专门的安全风险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技术:条件方可继续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