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 特殊要求
!
?
,6.2.1》 货物《。维,护
《
:
6.2】.1.1 》 ,根据货物的危—险,性货物?处所应保持清洁【干燥
—
6【.2.1.2 货!物,应保持干燥不应在】降水期间装》卸
《
6】.2.1.》3 在装卸期间应!关闭已装《载或准备装载该【货物的?。货物处?所不在使用的舱【盖
【 : 6.2.—。1.4 在装卸期!间应:在甲板上和货—物处所附近》。。区域设?置“禁止烟火”标】识并严禁所有烟【火
】。 ?6.2?.1.5 应【配备用以探测—货物产生气体—含量的探《测仪:记录测量结果—并保存在《船上
】 ? 6.2.1.6 ! 航行期《间应定期测》量和记?。录,货物温度《以监测自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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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1.7 在货【物装卸?完,成后应?用,封条将舱口封牢【航,行期间应定》。时检查货物处所【中的冷凝情况
!
,
《 6.2.—1.8? 装运过此类【物质的?货物处所《在消除污染》前,不,应载运其他货—物
:
,
6!.2.1.9— 应使货物在舱底!均匀:铺开使?。重量平均《分布防止舱底—受力过度在航行【和装卸期间确保不把!货物堆起
!
: 6《.,。2.1.10 】该货物?具有吸?湿性易?形成:悬空表面从》面降低卸《货期间的安全性若】货物已变《硬应根据需要进行】平舱以避免形成【悬空表面《
6.2!.2 通风
】
?
: , ,。 6.?2.2.《1 货物处所【内应至少有两部独立!的风:。机进行?通风:总通风?量按空舱《计每小时至少—。换气:6次:
《
6【.2.2.2 】通风系统不应使排】出的:。气体进入起》居处所
》
【 6.2《.2.?3 货物处—所和机舱间》的舱壁应为》气密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检?查认可
【
6【.,2.2.《4 船舶在码【头期间当装》。有该货?。物的货?物处所关闭时应持续!进行:。机械通风《
】 6.2.2【.5 航》行期:间应持续《进,行机械通风》
《
6.】。2.2.《6 航行期间【应根据需要进—行通风?但仅限于进》行表面通风》
《
6【.2.2《。.7 航行期【间不应对载运该货物!的货物处所进行通】风
6】.2.3《 防止货物污染】
— 《6.2.3.1【 卸货后货物处所!。应经两?次清扫
》
?
6—.2.3.2— , 不应?。使用水清洗存有【该货物的货物处所】
?
6】.,。。2.3.3 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该货物的粉尘进入】机器处所《和起居处所
!
,
6.2】。.3.4 —应防止该货物进入货!物处所的舱底污水】阱
—
6.【2.3.5 — 卸货后应》检,查货物处所的—污水阱和排水孔清除!。阻,塞物:
:
— 6.2.3.6! 卸货《。后货物处所应彻【底清洁并清除—货物:残余物
《。
【 6.2.3【.7 《应采取措施防止扬尘!
6.】2.4 人—员防:。护
! 6.《2.4.1》 除按IMO【 SOLAS的【要求配备呼吸器【外还应配《备至少两具》自给式?呼吸:器
【 6.—2.4.2 可能!接,触该货物粉尘的人员!应佩戴护目镜或【其他等效的眼—睛,防尘保护用品和防尘!。口罩应根据需要穿】戴防护服《
,
【 :6.2.4.3 】。 在对货物处所进行!通风并?测试氧气含量前【不应进入载有—该货物的《货物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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