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 — ,特殊要求
【
6—.2.1 货物】维护
【
6.2.!1.1 根据货】物的危险性货物处】所应保持清洁干燥】。
?
【6.2.《1.2? , 货物应保持—干燥不应在降水期间!。装卸
《
》。 6《.2.1《.3: :。在,装卸期间应关—闭已:装载或准备装载【该货物?的货物处所》。不在使用《。的舱盖
《
:
6.!2.1.4 在装!卸期间应在》甲板上和货物处所】附近区域《设置“禁止烟火【”标识并严禁所【有烟火
》
《 《6.2.1.5 】 应配?备用以探《测,货物产生气体含量的!探测:仪记录测量结—果并保存在船—上
【 : 6.《2.1.6》 航行期间—应定期测量和记【录,货物温度以监—测,自热情况
【
6】.2.1.7—。 在?货物装卸完成后【应用封条《。将,舱口封牢航行期间】应定时检查货—物处所中的》冷凝情况
—
【 6.2.1.【8 装运过此类】物质的货物处—所在消?除污染?前不应载运其他【货物
》
? : 6.《2.1.9 【应使:货,物在舱底均匀铺开】使重量平《均分:布防止舱底受力【过度在航行和装【卸期间确保不把【货物堆起
—。
【 6.2.1.1】0 ?该货物具《有吸湿性易》。形,成悬空表面从面降】低卸货?。。。期间的安全》性若货物已变—硬应根据需要进【行平舱以避免形成悬!空表面
《
6.2】.2 通风
!
— 6.?2.2.1》 :货物:。处所内应至少—有两部独立》的风机进行通—风总通风量按空舱】计,每小时至少换气6次!
】。 6.2.—。2.2 通风系统!不应:使排出的气体进入】起居处所
【
【6.2?.2.3《 货物处所和机】舱间的?舱壁应为气密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检查:认可
—
: : 6.2.2.】4 船舶在码头】。期间当装有该—货,物的货物处》所,关闭时应《持续进行机械通风
!
》 6》.2.2.5 航!行期:。间,。应持续进行机械通风!
— 6.2【.2.6 —航行期间应根—据,需,要进:行通风但仅限于进】行表面通风
—
】 6.2《.2.7 航行】期,间不应?对载运该货物的货物!处所进行通风—
6.】2,.3 防止货物污!染
! 6.2.3.1! 卸货后货物处】所应经两《次,清扫
?
【 :6.2.3.2 】 不应使用》水清洗存有》该货物?的货物处所》
,
》 6》.2.3.3 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该货物》的粉尘进入机—器处所和起居—处所
】 6.2.】3.4 》应防止该货物—进入货物处所—的舱底污水》阱
【 , 6.》2.3?.5 《卸货后应检查货物】处所:。的污水阱和排水孔清!除阻塞物
【
? 6》.2.?3.6? 卸货后货物处所!应彻底?清洁并?。清除货物《残余物
! 6.2【.3.7 》 应采取措施防【。止扬尘
!6.:2.4 《 人:员,防,护
?
【 6.2《.4.1 除【按IMO SOLA!。S的:要求:配,备呼吸器《外还应?。配备至少两》具自给式呼吸器【
》。
: : 6.2.4.【2 可《能接触该货》物粉尘的《人,员应佩戴护目镜【或其他等效的眼睛】防尘:保护用品《和防尘口罩》应根据?需要:穿戴防?护服
! 6.2.4】.3 在对货物】处所进行《通风并测试》。氧气含量前》不应进?入载有该货物的货】物,。处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