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 ,特殊:要求
—
6.2.1!。 货物维护
!
:
? :6.2.1.1【 :根据货物的危险【性,货物处所应》保持清洁《干燥:
— , 6.2.【1.2 》货物应保持干—。燥不应在降水期间】装卸
》
》 6.《2.1?.3 在装卸【期间应关《闭已装载或准—备装载该货物的货物!处所不在使用的【舱盖
【
? 6.2》.1.4 在【。装卸期间应在甲板上!和,货物处所附》近,区域设置“》禁止烟?火”标?识并严禁所有烟火】
— 6.—2.1.5》 应配备用以探测!货物产生气体含量】。的探测仪记录—测量:结果并保存在船上
!
,。
《 , ?6.2.1》.6 航行—期间应定期》测量和记录货物温】度以监测自热—情况
【
《 6.2.1.7 ! 在货物装卸完【成后应用封条将舱口!封牢航行期间—应,定时检查货物处【所中的冷凝情况
!
,
《 , 6.2.1【.8 《装运过此类物质【的货物处所在消除】污染前不应载运【其他货物
【
【6.2.1》.9 应》使货:物在舱底《均匀铺开使重量【平均:分布防止《舱底受?力过度在航行和装卸!期间确保不》把货物堆起》
! 6.2.》1.10 —该货物具有吸湿【性易形成悬》空表面?从面降低卸货期【间的安全性若货物】已变硬应根据—需要进?行平舱以避免形【成悬空?表面
—
,
6.2《.2 通风
!
? 6.2.2!.1 ? 货物处所》内应至少有两部独】立的风机进行通风】总通风量按空舱【计每小?。时至少换气》。6,次
》
《 6?.,2.:2.2 《 通:风系统不应使排出】的气体进《入起居处所
!
6.2!.2.3《 , 货物处所和机舱间!。的舱壁应《为气密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检查认》可
?
:
: , ?6.2.2.—4 船舶在码头期!间当装有该货物【。的货物处所关闭【时应持?续进行机械通风【。
:
》 : ,6.2.2.5 !航行期间应》。持续:进行机械通风
!
— 6.2《.2.6《。 航行期间应根】据需要进《行通风但仅限于进】行表面通风
】
? 6》.2.2.7 】航行期间不应对载运!该货物的货物—处所进行通风
】
?
6.?2.3 防止货物!污染
》
:
6—.,。2,.,3.1 卸货后货!物,处所应经两次—清扫
—
6.2!.3.2《 :不,应使用?水清洗存《有该货物的货—物处所
【
—6.2?.3.3 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该货物的粉】尘进:入机器处《所和起居处所
【
!。6.2.3.—4 应防止—该货物进入货物处所!的舱底污水阱
】
6!。.2.3.5 】卸货后应检》查货物处所的污【水阱和排水》孔清:除阻:。塞物
—
6.】2.:3.6 卸货后】货物处所应彻底清】洁并清?除货物残余物—
》
: : 6.2.》3.7 应—采取措施防止—扬尘
【
6.2.4— 人员防护
】
】6.2.4.—1 ?除按:IMO SOLA】S的要求配》备呼吸器外还应配备!至少两具自给式【。呼吸器
《
,
:
6.】2.4.2 — ,可能接触该》货物粉?尘的:。人员应佩戴护目【镜或其他等效—的眼睛?防尘保护用品—和防尘口《罩应:根据需要穿》戴防护?服
《
? , ?6.2?.,4.3 在对【货物处所进行通风并!测试氧气含量前不应!进入载有该货物的】货物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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