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3—  人员《和船舶安全》 】。。5.3.1  一般!要求 《。。     5!。.3.1.1  】在装载、载运—和卸载固体散—。装货物之前和—过,程中:应遵守船舶涉—及货物操作、货物安!全、人员安全、【应急程序等方面【的,。所有程序、须—知和注意事项 】。     5!.3.1.2—  船舶内部安装】传送带系统的自【。卸式:散货船?船长应?进行货物作业区域的!。日常操?作性火灾安》全风险评估》火灾安全风险—评估应考虑》预计的船《舶、货物操作条件涉!及货物?的防火与探火—系统、火《灾控制?。和抑制的有效操作等!因素:。在船舶安全》管,理体系中应包括火灾!安全风险评估的【程序和?进行定期评估的【时间间?隔,   】  5.3》.1.?3,  :。船舶应配备》涉及:固体:散,装危险货物》事故的应急反应【和医疗急救指—。南 ? , : ,5.3.2  【中毒、腐蚀和窒息危!险控制?  【   5.3.2.!1  当载运具【有下列特性》的固体散装货—物时应特《别,注意人身《保护和在装载—前或卸载后》根据货?。物特性采《取特别预防措施【。 , :     【  :易,于氧:。化可能造成耗氧、】散发毒?气或烟雾《并可能自《热; 《    【   不易氧化【但可能散发》毒性:。气体尤其《是在潮湿时; 】。   —    潮湿—时对皮肤、》眼睛、黏膜》或对船舶结》构具有腐《蚀性 】    5.—3.2.2 — 应:注意货物处所及【其,毗邻处?所可能?。缺氧、或可能存在毒!性或室息《性气体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关,闭状态的空货物【。处所中?。可能:缺氧并危及生命 ! ?     5.【。3.2?.3 ? 进入船上》封闭处所之前—应遵守船上制—定的关于《进入封闭处》所的安全程序—在,经测试可安全—进入的货物处—所中仍?可能存在《缺氧:或,存在有毒气体的【局部:区,域 《    — 5.3.》2.4  载运【散发有毒气》体或易燃气》体或易造成货—物处所?缺氧的固体散—装货物?时船舶应《配备可?测量货物处》。。所内气体和》(或:)氧气浓度的仪器】 , 》    5.3【.2.5  紧急情!况下进入货》物处:所应:佩戴自给式呼吸【器,和穿着防护服在【负责:的高级船员的监【督,下由经?过训练的人员进行 ! 5.3】.3  粉尘危害控!。制 《   》  5.3.3【。.1  暴露在粉尘!中的:人员应配备呼吸器】、,防,护服使用防护膏【。并采取人体》清洗和?外衣清洁等防护措】施   !  :5.3.3.—2  装卸可能【产生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的?固体散装货》物时货物处所应进】行通风?以防止形成充满粉尘!的,空气扫舱时除保持】通,风,外还应用《水龙进行冲洗不【准,。。许清扫 【 ,。 5.3.》4  易燃》气,体控制?。 《     —装载可能释放—大量可燃《气体并?足以构成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固体散装】货物时货物处—所,和毗邻封闭》处所应进《行有效的通风并使】用,气体探测仪对处所内!的空气进行检测 ! 5.—。。3.5  通风 !     5!。.3.?5.1?  货物《处所:应从外向内交换空】气使:货,物处所内积》聚,的易燃气体或蒸气】降低到爆《炸下限以下或使货】物处:。所,内有毒气体、蒸【气或粉尘《含量维持在安全【。水平: 》  :  : 5.3.5.【2,  货物处所按下】列方式通风 【 ,  《     》自然通风《通,过空气?。管,道和:/,或,其他开口进》行空气流通》; 【 ,。     机—械通风通过动力进行!。通风; !      表面通!风仅在货物表面进】行通风; 】    》   ?持续通风不间断进行!通风 —    》。 ,5.3.5.3【。  通风条件 !  《     固体散装!货,物或托运人提—供的货?物信息?要求持续《通风:时应持续通风; 】    】   若维持—通风:可,能会危及《船舶或货物》安全则可《中断:通风但中断》通风可能造成爆【炸,或其他危险的情况除!外; 】   ?   用于》装载需要持续通风的!。货,物的货物处所—应装有能打》开,的,通风口?;, — ,     通风【系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排?出的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进入居住处所和【。工作处所 ! 5:.3:.,6  熏蒸》控,制,  【   5.3—。.6.1  船舶在!。运输中对货物—进行熏蒸应遵—守船上制定》的熏蒸程序 — : ,     5【.3.6.2—  当熏蒸中使【用如磷化氢等可【释放:有,毒气体的熏》蒸剂时?船长应考虑熏蒸【剂的严重《毒性并考虑尽管采】取预:。防措施熏蒸》剂,仍可能会进入起【居处所?特别是?如熏蒸剂在熏—蒸时从货物处所泄】漏应考虑到》熏蒸剂通过》管隧、管《道和其?他管线包《括甲板?上,或甲板下的布—线管路或《者,可联通货《物处所或机舱隔【。间的除湿《系统进入机舱的可】。能性 ? :     5.!3,.6.3  —应对:舱底、?货物管线系统—和阀门等潜在的隐】患区域进《行检查在开始熏蒸前!应核实通《风扇叶和关闭装置】正确设置包括所有】连接:机舱:和管隧/箱型枞桁材!的舱壁?或其他会因》为泄:漏而:进入会?产生:危险的空间的开口(!例如门和人孔)是否!关闭并密封确认已经!关闭并张贴了危险】警告 —。 ,  :   5.3—.6.4  —航,行期间应《。至少每?隔8h对下》列位:置进行?检,查并测量气体浓【度测量的《。读数应记《录在航海日志中【   】    起》居处所; ! ,      机【舱; —       船!舶导航设备指—定使用区域; 】      !。。 经:常出入的工作和【储存场?所如艏楼空间;【 —      靠【近航:行途中?进行熏蒸操作的【货物处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