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人员和船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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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1 】 一般要求
【。
【 5.3.1.1 ! ,在装载、载运和卸载!固体散装货物之前和!过程中应遵守船舶涉!及货物操作、货【物安全、《人员安全、应—急程:序等方面的所有【程序、须知》和注意事《项
】 ?5.3.《1.2? 船?舶内部安装传送带】系统的?自,卸式散货船船长应进!行货物作业区—域的日常操作性火】灾安全风险评—估火灾安全风险评】估应考虑预计的船舶!、货物操作》条,件涉及货物的—防火与探火系统、火!。灾控制和抑》制的有效《操作等因素在船【舶安全管理体系中】应,包括:火灾安?全,风险评估的》程序和进行定期评】估的时间间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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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3.1—.,3 : 船舶应配备涉【及固体散装危—险货物事故的—应急反应和医疗急救!指南
《
5.3.】2 中毒、腐【蚀和:窒息:危险:控,制
! , 5.?。3.:2.1 当载【。运具有下列特性的固!。体散装货《物时:。。应特别注意人—身保护和在装载前】或卸:载后:根据货?物特性采《取特别预防》措,施
】 ? 易?于氧化可能造成耗氧!、散发?毒,气,或烟雾并可》。能自热;
》
】。 , :不易氧?化但可能散》发毒性气体尤其【。是在潮湿时;—
,
【 , 潮湿时对【皮肤、眼《睛、黏膜或对—船舶结构具》有腐:蚀性
—
—5.3.2》.2 应注意货物!处所及其毗邻处所】可能缺氧、或可【。能,存在毒性或室息性】气体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关闭状态的空货!物处所中可》能缺氧并危及生命
!
?。
5.3!.2.3《。 进入船上封闭】处所之前《应遵守船《上制定的关于进【入封闭处所》的安:全程序在经测试【可安全?进入的?货物处所中仍可【能存在缺氧》或存在有毒气体的】局部区?域
【 5.3.】2.4 《 载运散发有毒气体!或易燃气体》或易造成货》物处所缺氧的固体散!装货:物,时,船舶应配备》可测量货物》处所内气体和—(,。或,)氧气?。浓度的仪器
】。
》 5.3.2【.5 紧急情况】下,进入货物处所应佩】戴自给式呼吸器和穿!着防护服在负责【的,高级船?员的监督下由—经过训练《的人员?进,行
【5,.3.3 粉【尘危害控《制
《
》 5?.3.3《.1 暴露在粉】尘中的人员应配【备呼:吸器、防护服使用防!护,膏并采取人体清洗】。和外衣清洁等—防护:。措施
—
—5.3.3.2 】 装卸可能产生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的固体散装货物】时货物处所应进行】通风以防止形成充】满粉尘的空》气扫舱时除保持【通,风外还应《用水龙进行冲洗不准!。许清扫?
5【.3.4 易燃气!体控制
》
《 装载—可能释放大量可【。燃气体并足以—构成: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固体散装货物—时货物处《所,和毗邻封闭处—所应进行有效的【通风并使用气—体探:测仪对处所内的空气!进,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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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 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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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1 货物处所【应从外向内交换【空气使货物处所内积!。聚的:易燃气体或》。蒸,气,降低:。。到爆炸下《。限以下?或使货物《处,所内有?毒气体、蒸气或【粉尘含量维持在安】。全水平
》
,。
5.!3.5.2 【货物处所《按下列方式通—风
》
自!。然通风通过空气【管道和/或其他开】口,进行空气流》通;
! , 机械—通风:通过动力进行—通风;
》
— 表》。面通风仅在货物表】。面进:行通:风;
! 》持续通?风不:间断:进行:通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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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5.3】 , 通风条件》。
《
— , ,固体散?装货:物或托?运人提供《的货物?信息:要求持续通》风,。时应持?续通风?。;,
:
】 若维《持通:风可能会危及—船舶或货物安全则可!中断通风但中—断通风可能造成爆】炸或其他危》险的情况除》外;
—
? 《 用于?装载需要持》续通风的货物—的货物处所应—。装有能打开的通风口!;
?
! 通风系《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排出的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进入居住—处所和?工作处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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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熏蒸:控制
《
— :。5.3.6.1【 船舶在运输中】对货物进行熏—蒸应遵守《船上:制定的熏蒸程序
】
— 5.3—.,6.2 当熏蒸】中使用如磷化氢等可!。释放有毒《气体的熏《蒸剂时?船长应考《虑熏蒸剂的严—重毒:性并考虑尽管采【取预防措施熏蒸剂仍!可能会进入》起居处所特》。别是如熏蒸》剂在熏蒸时从货物】处所泄漏应考虑【到熏蒸?剂通过管隧》、管道和其》。。他管线包括甲—板上:或甲板下的布—线管路或者可联通货!物,处所:或机舱隔间的除湿】系统进入机舱—的可能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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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3【 应对《舱底、货物管线【系统和阀门等—潜在的隐患区域【进行检查在开—始熏蒸前应核—实通风扇叶》和关:闭装置正确设置包】括所有?连接机舱《和,管隧/箱型枞桁材】的,舱壁或其他会—因为泄漏《而进入会《。产,。生危险的空间的开】口(:例如门和人孔)【是否关闭并密封【确认已经关》闭,并,张贴了危险警告
】
》 , 5.3.【6.4? 航行期间应至少!每隔:8,h,。对下列位置》进行检查并测量气体!浓度测量的读数应】记录在航海》日志中
】
起】居处所;
!
, 机【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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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船舶导航设备指定】使用:区域;
! 经常】出入:的工作和储》存场所如艏》楼空间;
【
— 靠近航行【途中进行熏》蒸,操作:的货物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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