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7956.1-2014 建标库

5.11  设备、器材的固定

5.11.1  应为设备、器材提供固定夹持装置和空间。

5.11.2  器材箱内的器材夹具应保证器材取用方便和夹持可靠,在消防车行驶时器材不会脱离夹具。

5.11.3  安装车载无线通信设备时,应为其提供一个安全的空间。为避免通信工作受到不应有的干扰,必要时应提供合适的屏蔽装置。

5.11.4  承重抽拉支架应满足下列要求:

    a)支架应具有所承载设备、器具所需的强度和刚度,以避免造成设备、器具的损坏;

    b)支架应具有锁止功能,在车辆行驶时能可靠的锁止支架,使用时能方便的解除锁闭;

    c)应在支架侧面最外端设置反光警示标识,反光警示标识的长度应大于支架伸出车身长度的2/3,可向周围人员发出警示,以避免对人员造成伤害或支架受到外来的碰撞而损坏。

5.11.5  空气呼吸器的储存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合理布置空气呼吸器和备用瓶的储存空间和位置,避免来自其他装置、构件、器具对其造成的磨损或损害;

    b)固定夹持装置不应对空气呼吸器或备用瓶造成划伤、磨损等损害,也不应对其外表面涂层或反光层造成破坏;

    c)空气呼吸器或备用瓶的储存区域,应远离热源(如消声器、排气管、发动机)并通风干燥;

    d)用筒、管材料垂直方式储存空气呼吸器备用瓶;

    e)每个储存的备用瓶应装有阀门,且已按规定充满气;

    f)储存筒、管的基座应设置有橡胶、塑料或类似装置以避免备用瓶的磨损,并防止备用瓶意外掉入储存位置时的损坏;

    g)每个储存筒、管应有排水的设计;

    h)储存筒、管总成应合理布局,并设计成能防止空气呼吸器备用瓶从储存筒、管中意外滑出,使其在运输过程中不产生移动,避免其与厢门的碰撞或摩擦;

    i)每个储存筒、管或储存区域的后壁应有用橡胶、塑料或类似物的设施避免备用瓶的磨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