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7956.1-2014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Firefightingvehicles-Part1:Generaltechnicalspecifications

GB7956.1-2014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03日

实施日期:2015年07月01日

前言

    GB7956的本部分的第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7956《消防车》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

    ——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

    ……

    本部分为GB7956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7956-1998《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6244-1986《消防车通用底盘系列、型式、基本参数和技术要求》和GB16279-1996《消防车定型试验规程》。本部分以GB7956-1998为主,整合了GB/T6244-1986、GB16279-1996的内容。与GB7956-199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和1998版的第3章);

    ——增加了消防车的分类及型号(见第4章);

    ——增加了动力性能中的比功率(见5.1.2.1);

    ——修改了消防车最高车速和起步换挡加速时间(见5.1.2.2,1998版的4.1.3);

    ——修改了消防车外廓尺寸(见5.1.3.2,1998版4.1.2.1);

    ——修改了轴荷和质量参数(见5.1.5,1998版4.1.2.1);

    ——增加了安全性(见5.1.6);

    ——增加了整车标志和标识(见5.2);

    ——增加了底盘的一般要求(见5.3);

    ——增加了底盘的改制要求(见5.4);

    ——增加了驾驶室和乘员室改制技术要求(见5.5);

    ——增加了仪表与操作系统要求(见5.6);

    ——增加了电气系统和警报装置要求(见5.7);

    ——增加了使用市电的装置和系统要求(见5.8);

    ——增加了非通信指挥消防车的通信区域及设施要求(见5.9);

    ——增加了车身、器材箱要求(见5.10);

    ——增加了设备、器材的固定要求(见5.11);

    ——增加了爬梯要求(见5.12);

    ——增加了制动垫块要求(见5.13);

    ——增加了附加储气瓶要求(见5.14);

    ——增加了随车文件要求(见5.15);

    ——增加了外观质量要求(见5.16);

    ——增加了装备多种消防专用装置的消防车的要求(见5.17)。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车泵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范桦、万明、李宝忠、戎军、蒋旭东、胡勇、殷伟德、陆明。

    本部分代替了GB7956-1998、GB/T6244-1986和GB16279-1996。

    GB7956-1998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7956-1987。

引言

    GB7956《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于1987年首次制定,1998年第一次修订。近年来,随着消防车技术的快速发展,1998版标准已不能满足消防车产品的发展需要,产品性能与消防部队实战要求有较大差距,一些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相对滞后,对消防车产品的安全性、操作性、使用性以及人身防护等方面的要求需加以补充。尤其在我国加入WTO后,需要依据先进的标准促进消防车产品的国际贸易与技术交流。因此,标准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消防车产品目前没有国际标准,本次修订以原有三项国家标准GB7956-1998《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6244-1986《消防车通用底盘系列、型式、基本参数和技术要求》、GB16279-1996《消防车定型试验规程》为基础,参考美国NFPA1901:2003《StandardforAutomotiveFireAppa-ratus》,结合我国消防车产品的自身特点,整合修订为GB7956《消防车》系列标准,修订后的标准内容基本涵盖了我国现有的消防车类别,可为消防车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质量监督提供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