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民—用建筑
【
?
4.3.1 】本条规定民用建筑不!允许与仓库、生产】场所组?合,。建造不允许》设置经营、制作与储!存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场所以减少火【灾危害
《
】 本条规定不包【括独立设《置并经营、存放【。或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不包括直接为【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服!。务在整?座建筑?中所占面《积比例较《小且内部采取了【一定防火分隔—措,施的:库房如建筑中的自用!物品暂存库房、【档案室和资料—室,等,附属:库,房
?。
4.3【。.2: 本条规定了住】宅与商业设施等【其他非住宅功能组合!建造时的防火—分隔与布置要求【
》
《 住宅建筑的设防标!准与其他民用—建筑有一定》差别:一般要求住宅—建,筑独立建造当住宅与!商,业设施、办公—或其他非住宅功能】场所组合在同一【座建筑内时》需在水平方向和竖】向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相互分隔并使各!。自的疏散设施独【立、互不连》通
! 本条规定的“商!业设:施”包括各类经营】性商业?场所住宅与不符合】本条第4款规定【的商业设施或—其他:非住宅功能合—建时除?应符合本条规定【外不同功能部分【的,设防:标准:应分别按照各—自的建?筑高度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标准的—规定
—
4.3.3~】4.3.7 这】五条分别规定了商店!营,业厅和公共展—览厅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医疗建筑】中住院病房》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布置:在,除木结构建筑外的其!他结构类《型建筑内的》楼层位?置要求以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和便于》消防救援
—
— 本规范规定【的“儿童活动场所】”是指供12周【岁及以?下,婴幼儿和少儿—活动的场所》。包括幼儿园》、托儿所中供婴幼】儿生活和《活动的房间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儿童游乐、】学,。习,和培训等《活动的场《所不包括小学学【校的:教室等?教学:场所有关幼儿园【、托儿所中的—婴幼儿?。用房:的布置?楼层:位置要求还》需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确定
! 《。本规范规定的“【老年人?照料设施”》是,指床位总数或—可容纳老年人总数】大于:或等于?20床(人)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包】括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不:包,括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是指用于【老年人集《中休闲、娱》乐,、健身等用》途,的房间如公》共,休息室、阅览—或网络室《、,棋牌:室、书画室、健身】房、教室、公共餐厅!等;:。“康复与《。医疗用房”是指用】于老年人诊疗与护】理、康复治疗等用】途的房间《或场所?
! 本规范规定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包括歌厅、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和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或包房、各】类游艺厅、桑—。拿浴室的休息—室和具有桑拿服【务,功能的?客房、网吧》等场:所不包?括,电影:院和剧场的观—众厅:
4.3!。。.8~4.3.10!。。。 :这,三条规定了》商店:营业厅、公共展【览厅、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医疗建筑—中住:院病房、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布?置,在不同耐火等—级木结构建筑内的楼!层位置要求有关【规定是?根据不同耐火等【级木结构《建筑的?结构:。形式和耐火性能【分别参照二级—、,三,级、四级耐火等【级其他结《构类:型建筑的要》。求确定的
】
4.《3.11 》 本条规定》了燃气调压》用房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用房布置的基本防】火要求
! ? ,燃气调压用房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用房属于散》发可燃?气体的甲类火—灾危险性场所—。应,按照甲类生产或储】存场所的相关—要求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不【应,设,置在其他建筑内并采!取相应的《。防爆与泄压》措施和严格的防火】分隔措施其》。他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落实相应的防—火和防爆措施
】
4.3.】。12 《本条规?定了在建筑内使用燃!气部位的布置要求
!
【 :可燃气体使用场所】要防止燃气》泄漏所产《生的危害应通—过合理的布置保证】其具有良《好的直接对外—的通风?和泄压条件防—。止可燃气体、蒸气在!。建筑:内积聚避《免对相邻《区域:产生更大的危—。害并:要便于事故处理和】消防救援
—
,
4.3.【13 《生,物安全实验室根【据实验室所处理【对象的生物危—险程度和采取的【防护措施划分为【。4级其中《一级对?生物安?。。全隔离的要求—最低四级最高本【条规定了《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内防火分区的划分】要求其他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内,的防火分区划—分可以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确》定,
4【.3.14 本】条规定了交通—车站、码头和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的—乘客公共区、交【通换乘区或通道的布!置与防火分》。隔要求
—
交通!设施中的公共—区是在建筑内向乘】。客开放并供》乘客使用的区域【包括进站和出站集散!厅、候?车厅(室《)、售票处》(厅)、行李和包】裹托取处(》厅)、?。。旅客服?务设施(问》讯、邮电、商业【、卫生)等》
:
:。
4.3》。.,15 本条明【确了商店《营业厅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多层和高【层建:筑内时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 当商店营业!厅,仅,设置在多层建筑(】包括与高层建—筑,主,体采用防火》墙分隔的裙房)的首!层其:他楼:层用于火灾危险【性较营业《厅小:的,其,他用途或所在建筑本!身为单层建筑营【业厅与?其他功能区域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并】设置各自独立的疏】散设施时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建筑面积可】。以为10000m】2当商店营》业,厅,同时: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及其他楼层时—防火分区应按照【本规范第4.—3,.16条的规定确定!
!。 当在商店营业厅】内设置餐《饮场所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视餐饮场—所的经?营方式等按照—商店营业厅或民用】建筑中其他功能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
?
《 本条》规定的条《件应:。注意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有关允许降【低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的要求的关系当按本!条,要求划分防火分【区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要求允许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降:低时:商店营业《厅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仍要符合】本条的要求
】
,
4.3.1【6 本条规—定了其?他,。各类公?共建筑中《。。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要求》
:
《 : 在建筑中应合理!划分防火分》区以有利于灭—火,救援、减少》。火灾损失有关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可以【增加的?规定考虑了主—动防火?。与被动防火之间的相!互补偿?。。。
:
4.3.1!7 ?本条针对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要求》采取:较防火分区更严格的!防,火分隔措施以—减小实际工程中地】下商:店规模越建越—大并:采用非实体防—火墙分隔带来—的巨大火灾风—险
! 本?条规定的“总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的建筑面积!、配套商品储存【库房的建筑面积【。及设备房等》其他为?商店正常运行配套服!务场所的建》筑面:积,不包括?相邻布置的》汽车库或独立分【区的设?备用房的建筑面【积分隔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商店的!可靠、有《。效措施及其具体要】求可:。以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