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37-2022 建标库

7.2  工业建筑

7.2.1  厂房中符合下列条件的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1  甲类地上生产场所,一个防火分区或楼层的建筑面积大于100m2或同一时间的使用人数大于5人;

    2  乙类地上生产场所,一个防火分区或楼层的建筑面积大于150m2或同一时间的使用人数大于10人;

    3  丙类地上生产场所,一个防火分区或楼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50m2或同一时间的使用人数大于20人;

    4  丁、戊类地上生产场所,一个防火分区或楼层的建筑面积大于400m2或同一时间的使用人数大于30人;

    5  丙类地下或半地下生产场所,一个防火分区或楼层的建筑面积大于50m2或同一时间的使用人数大于15人;

    6  丁、戊类地下或半地下生产场所,一个防火分区或楼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同一时间的使用人数大于15人。

7.2.2  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为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使用人数大于10人的厂房,疏散楼梯应为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7.2.3  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仓库,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仓库内每个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房间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

7.2.4  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为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