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建:。筑总平面《。。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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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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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应《符合减小火灾危害】、方便消防救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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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工?业与民用建筑—应根据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高度【、耐:火等级及火灾危险性!等合理确定防—火间距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保《证任意一《侧建筑外墙》受,到的:相邻建?筑火灾辐射热强度】均低于其临界—引燃辐?射热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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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甲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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