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6  —检验规则 ! : 6.1 【 检验分类 】 》6.:1.1  出厂试】验 :    】 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表5中出厂检!验,的内容其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规定 ! 6.1.2  】型式试验 】 :    《6.1.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 :      新产品!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 :   ?   批《量生:产后主要结构部件设!计及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应抽《样进行?相应项目的试验;】 :   —    《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 !    《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要求 !  : ,。  :6.1.2.2【  检验《项目应包括表—5中型式检》验,的内容? — 6.2  【判,。定规则 — 》    《表5第1项》中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5【.5.7、》第8项、《第13项、第16项!、第17项、第18!项中4.4.2【、第22项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本部分《。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