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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 】 ,(20?06年3月6日【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2006年9】月22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改善交》通运输条件》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境:内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乡村公路是指除】国道、省《道、县?道及专用公路外通】达乡、镇《、村(?。自然村寨)可—以行驶机动车辆的道!路 ? 第四《。条 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建管—养并重、保》障畅通 第五!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是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的责》任主体领《导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 《第六条 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监督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和养护工《作检查建设和养护质!量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乡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所属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乡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     【自治县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协助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做好乡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   《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公路管理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教育村(》居)民爱护乡村【公路做?好乡村公路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乡村公《路、乡村《公路用地和乡村公路!附属设施的责—任和义务有权—制止和举报侵占或者!损坏乡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其—他违反公路》管理规定的行为 】 第九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在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条 ? 自治县人民政府!。多渠道筹集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资金 【     (!一)国家拨付资金;! ,   —  (二)》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不少?于当年地方财—政收入1%预算安排!;   】  (三)拖拉机】。(含小四轮)、【三轮车?、摩托车养路费; !     (!四)依法自筹或者】由群众自愿投工【投劳;? ?   《 , (五)社会捐【助; 《     》(六)?其他合法渠道—取得的资金》 第十—一条 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由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户统一管理 — :   ? 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资【金使用计划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二条【 : 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对乡【。村公路建《设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 — 第十?三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乡村公《路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 第:十四条 —乡村公路《。的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文物【古迹保护、环境保护!、水利?设施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符:合村庄?、集镇建设的总体】规划 第十【五条 乡—村公路建设》用地应当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     —自治县与邻县接【边乡村公路建设用地!由自治?县人民政《府与邻县协》商解决 】。    《。通乡公路建设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     通村【公,路建设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受—。益的村?组调剂?解,决  》   跨村公路建】。设用地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 第?十六:条 乡村公路】建设需要拆迁房【屋等:。设,施或:者清除?地上附着《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产?权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及时拆迁】或者清除 第】十七条 《 乡村公》路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乡村公路相》关技术?标准 《  《。   乡村公路经过!村寨、田间的路段应!当设:置排水设施》或者农灌通》水渠道? ?。    《乡,村公路建设工程【竣工后由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第十》八条 乡—。村公路应当逐—步完善公路防—护,、养:护等配?套设施重点》线路建?设应当设置里—程碑、界碑、—指路牌逐步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交通】标志: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坏乡村公路应—当赔偿或者修复【;不能修复的应当负!。责新建或者改建【 ? 第二?十条 乡村【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3米以内】为乡村?公路建筑控制区1】米以内为乡村公路】用地 》。第三章 管理和养】护 第二十一】条 《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乡村公》路养护?建议性?。计划筹集和管理乡】村公路养护资金【对乡村公路养护【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 !。。。    》。 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机构》按照批准的乡村公】路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 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实施路政巡查】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的行为依法检】查,。、制止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种侵占、】损,坏乡村公路》。等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乡村公路!。养护:需要:在公路用地以—外取土、弃土、挖】。。砂、:采石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划定范围 】 第?二十五条 乡】村,公路因山《。洪,、泥石流、崩—山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受到严重损【。。坏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 《第二十六条》 ?乡村公路沿线—绿化按照《稳固路基、防护边】坡、保障安全、美】化路容的要求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乡村公路《的养护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和个人?(农户)分段承【包方式进行养护 ! 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乡村公路【。、乡村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 :     (一!)搭建棚屋》、设置摊点、—维修场及其他临时】设施:; ?     (二!)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堆积物《;  【   (三》)挖砂、取》。土、采矿《、烧窑、制坯、种植!作物:; 《  ?   (四)堵【。塞公路边沟、利用路!面引水灌溉、向路面!排水、焚烧秸杆; !。 《    (五—)占道晒物和—倾倒垃圾《; 《    (六)其他!侵占、损坏、污【染,乡,村公路和公》路用地的行为 】 第?二十:九,条 禁》。止涂改、损》毁和侵占乡村公【路附属设施 !。第三十?条 在乡村公路!两,侧开山炸石》、采伐树木和进【行其他施工作业【。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得:。影响乡村公》路通行和损》坏乡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十一条《 修建》跨越乡村《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管《线设施?等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征得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涉?及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公安机关—同意 《 :。第三十二条 乡村】公路建筑控制—区不得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乡村公路【弯道内侧的建—筑物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行》车视距? 第三十三条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乡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乡,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林木;需》更新砍伐的经—。。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   》  (一《。)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     —(四) 违反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责,令补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 第三十六》。。条 乡村公路】路政: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每年1【。1月15日》为自治县《。全民养护乡村公路】义务日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