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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 : (2《006年3月6日】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9月22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改善交通运!输条件?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境内【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 】。 第三条 —。 :本条例所称乡村公】路是指?除国道、《省,道、县道及专用公路!外通:达乡、镇、村(自然!村寨)可以》行驶机动车辆—的道:路 ?。 第四条 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建管养?并,重,、保障畅通 !第,五,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是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的责《任,主体领?。导,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 《 : ,第六条 》 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监督》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和养护工作检【查建设和养护—质量: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乡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所属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乡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 【    自治县【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协助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 , : 第七?条 ? 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做好:乡,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公路管理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教育村(》居)民爱《护乡村公路做好【乡村公路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乡村公路【、乡村公路用地【和乡村公《路附:属设施的责任—和义务有权制止和举!报,侵占或者损》坏乡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其他违》。反公路?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在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多渠—道筹集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资金 】    《(一)?国家拨付资金; ! ?    (二)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不少于当年【地方财政收入1%】预算安?排;   !  :(三)拖拉机—(含小四《轮)、?三轮车、《摩托车?养路费;《 》    (》四):依法自筹或者由群众!自愿投工投》劳; 《 :     (—五)社会《捐助;  【 ,。  (六)其他合】法渠道取《得的资金《 第十一条】 : 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由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户统一管理  !   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资金使】用计划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二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对《乡村公路《建设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 】 ,第十三条《 :。 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乡村公路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乡村公路【的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文物古?迹保护?。、环:境保护、《水利设施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符合【村,庄,、,集,镇建设的总体规划 ! 第十《五条 ? :乡,村,公路建设用地应【当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     自治【县,与邻县接边》乡村公路建》设用地由自治县人民!政府与邻《县协商解决 【     通乡!公,路建设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     通村公路!建设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受益的村组调!剂解决  【 ,  跨村公》路建:设用地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 第《十六条 乡【村公路?建设需?要拆迁房屋》。等设施或《者清除地上附—着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产权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及时拆迁或者!清除: 第十七条 】 乡?村公路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乡村公路相关【技术标准 !  :  乡村公路经【过村:寨、田间的路段应】当设置排水设施【或者农灌《通水渠?道     】乡村公?路建:设工程竣工后由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第【。十八:条 ? ,乡村:公路应当《逐步完?善公路?防护、养护》等配套设施》。重点线路建设—应当设置《里程碑、界》碑、指路牌》逐步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交通标—志 ?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坏乡村公路应!当赔偿或者修复;】不,能修复的应当—负责新建《或者改建 —。 第二《十条 《。 乡村?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3米以内为【乡村公路建筑—控制区1米以内为乡!村公路用地》。 第《三章 ?。管理和养护 【 第二?十一条? 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乡村公路养护【建议性计划》筹集和管理乡村公路!养护资金对乡—村,。公路养护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     】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机】。构按照批《准的乡村公路—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 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实施!。路政:巡查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的行为依法检—查、:制止和处罚 【。 ,第二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种侵占、损坏—乡,村公路等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乡村:公路养护需要—。在公路?用地以外取土、弃土!、挖砂、采石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划定】范围 第—二,十五条 乡村公!路因山洪《、泥石流、崩山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受到严重损—坏,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 第二十六条! 乡《村公路沿线》绿,化按照稳《固路基、防护边坡】、保:障安全、《美化:路容的要求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 : 第二十七—条 : 乡?村公路的养护—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和个】人(:农户:)分段承包方式进行!养,护 ? 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乡—村,公路、乡村》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 !。 ?    (》一)搭建《棚屋:、设置摊点、维修场!。及其他临《时设施; 【     (【二)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堆积【。物; —   ?  (三《)挖砂?、取土、采矿、【烧窑、制《坯、种植作物; 】   — , (四)堵塞公【路,边沟、利用》。路,面引水?灌溉、向路》面排:水、焚烧秸杆—; : ,  《   (五)—占道晒物和倾倒垃圾!;,     (】六,)其他侵占、损【坏、污?染乡村公路和—公,路用地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禁,止涂:改、损毁和侵占乡】村公路附属设施 】 , :第三十?条 在乡村公】路两侧开山炸—石、采?伐树木和进行其他】施,工作业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得影响乡村公路!通行和损《坏,乡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十一条《 ?修建跨越乡》村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管线设施《等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征得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涉:及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公安机《关,同意 ? 第《三十二条 乡村【。公路建筑控制区不】得,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乡村公路弯道内【侧的建筑物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行车!视距 第三十三!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乡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乡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林木;需更新【砍伐的经《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五条 《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    (一—)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二)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  (四) 违!反,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责令补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乡村公路路】政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 第三十七—条 : 每年《11月15》日为:自治县?全民养护乡村公路】义务:日 《。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