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
(200!9年:6月:1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公布! ,根据201》8年1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规《范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村《民以宅基《地换房?建设并管理》示范小城《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以下简称示】。范小城?镇)是?指,村民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标准置换小城镇中】的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建设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的—。小城镇?。
第四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坚持土地》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村《民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法—权益的?原则
示—。范小城镇应当科学】规划、特色》设,计、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
!示范小城镇建—设除建设村民安置住!宅区外可以规划供市!场开发、出让的土地!以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部分用于平衡建设资!金
第五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市农!业、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第六条 【
示范小城【。镇,建成后对村》民原有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组织整【。理复垦实《现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占补平衡》
第七条
【 示?范小城镇所》在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置换主体资格认!定、房屋权属认定、!分配选房、签订【。换房协议、》城镇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示范小城镇建设监!督保障机制对规【划管理?、,土地利用、工程建设!、村民宅基地置换、!投,融资:等方面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市?和区县财政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十条 ?
示范小城】镇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 —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应当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维护村民利益的原】则
第十二条
!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当地》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和地方文》。化相协?调;体现小城镇【的布局?特色:、产业特色、环境特!色、建筑特色和文】化特色
第十三条】
《 示:。范,小城镇?在规划时应当根据其!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状【况、社会环》境等因素《使小城镇的发—展方向与区域整体发!展相:协调
第十四条 !
?示范小?。。城镇在?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科学规《划村民居《住社:区、工业或》服务业产《业,园区、设《施农业产业园区【促进“三区”统筹联!动发展提《高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加村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
经依法批!准的示范小城—镇规划是示范小城镇!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 示范小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等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范围
第》三章 土地管理
第!十六条
— 示范小城镇土地!利用应当坚持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原则;《。采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示范小城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编制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土《地挂钩实施》方案:、土地?整理复垦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的方【案和规划应》当包括用地规—模、范围《、布局、保障措施和!土地平衡情况、土】地整理复《。垦可行性研究、工作!计划等
第十八【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用:地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管理《周,转指标应当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
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周,。转指标使用管—理台账并对周转指标!的使用和归还进行全!程监管
挂钩项!目,区应当分《期实:施由其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建】设时序申《请周转指标周转指】。标自下达到归还【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3年
第十》。九,条, :
示范小城镇】村民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实行—责任制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区《县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具【体实施整《理复垦单位签订土地!整理复?垦合同合同应当约定!整理:复垦期限、复垦【范围、质《量标准、资金来源、!后,期管:理等内容
土】。地整理复垦的—实施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等制度
第》二十条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归还土地周转指】标之:日起90日内向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垦土地验收》申请申请应当包括】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复垦工作报告】;
(三)【项目建设情况表【。、土地整理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四)【土,地整理复《。垦后:实测的?现状地形图或地籍】。图及有关图纸;
!。 ,(五:)项目工《程总结报告;
【 (?六)项目区实施前】后1:?10000》或更大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影像资!料
第二十》一条
【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复垦土—地验收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初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成立!竣工验收组验—。收合格的由竣工【验收组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二条
村】民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验收合格后的新增耕!。地可用于发》展现代化《设施农业《产业园区并且应当】确认土地《。权属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
《第四章 《融资管理《
第二?十三条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建示】范小城?镇投融?资建设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投融资、《土,地整理、建》设开:发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 投融资《建设:公司可以是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以—政府为主导、吸收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五条 !。
, 投融资建设公】司根据区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从事《下列活动
(一!),对建设项目实—行统一?。。管理负责示范小城】镇规划区内土地【整理办?理前期手续、工程招!标;
》。(,二)负责项》目,。投融资、以建设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及其他资产收益作】为还贷担保、贷款偿!还;
(三)】依法将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用于平《衡示:范小城镇建》设,资金
第二十六【。。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开!发贷款必须专项用于!。示范:小城镇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开发贷款实行封闭管!理设定资金监管账】户投融资建设—公司、贷款入、【区县人民政府三方应!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第二十《七条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实行全?面风险控制管理
!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内部风》险,防控:和,审计制度应》。当确保示《范小城镇建设—投,。融资平衡及》。。时进行投融资—风险评估制定贷款】资,金“:借、用、还”的【。具体方案
示范!小城镇建设投融资计!划应当报《送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八条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每季度向】。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项目前期【工作、土地整理、投!融资、建设进度、】贷款使用、工—程招标、建》设管理、贷款偿还】、财务会计报表【等有关情况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专门机!构通过资《金监管账户对项目】开发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定期或不定期对【前款规定报告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鼓励示范小城镇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依据
《第,五章 置换管理【
第三?十条 《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通过报纸【、互联网、》电,视、广播、》。公开栏、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宅基地置换政!策应当征求所有村】民对:宅基地?置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研究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第三十一!条
村【民,宅基:地,置,换坚持村民自愿【。申,。请与自愿整理交【。付宅基地《的,原则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等流: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
各村自愿参】加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应当由村民会议或!。根据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对】宅基地置换工—作,。形成决定
》 , 村民会议决定应当!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并经与会人员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并《经过与会代表—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通过
? 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参加示范【。小城镇建《设申:请,
第三十三条 】
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村民委员—会提出参加建—。设示范小城镇—建设申请《后应当对村人口【、宅基?地、房屋及附—属物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调查:统计情况由户主、】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
第三?十,四条 ?
乡镇人民政!府征得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委》托,具有房屋评估—资质的机构对—村民房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三?十五条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村:。民宅基地置换办法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置】。换主体资格》认定、房屋认定【、,置换标准、》选,房办法、残疾人【。和“五?保户”安置方—。式及:其他:事宜
第三十六【条 :
宅基地置换!办,。法应当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
置换的!住,。。宅房型应当充分征求!村,。民意见按照村民【意见进行设计—
第三十八条— :
村民以—宅基地置换房—屋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村民应》当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宅【基地换房协议—;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宅基地换—房协议;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投融资建设公司】。签订总体村民安置】协议
第六章 【审批:程序
第《三,十九条
— , ,示范小城镇的—建设由?区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农业、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会审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
第四十条 】
: 区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土地和资金平—衡测算情况、投【融资:建设方式和实施步】骤等;
《 , ,(二:)示范小城镇总【体规划;
【(,三)示范小城—镇土地?整理:复垦:规划;
(【四)复垦《责任书;《
(《五)村民意见征求】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一条
—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立】项由区县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审批
!第四十二《条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经济适用房建设!指标由?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定后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建设项目列—入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
第四十三》。条
》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土地周转指标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下达
第四十【四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第七》章 建设管》理
第四十五条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示范小城镇—建设:工程现场《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
? (一)推动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实施》;
? (二)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三)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四)协调《解,决村民宅基》地置: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十:六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四十》七条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应!当充分保护和利【用当地的绿地、树】。木、:河流等自然》资源;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鼓】励采用雨《。水收集中水》回用等节水》技术;鼓励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固体《。垃圾转化《成能:源技术;鼓励—实施建筑节能技【术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禁止使用以粘土为原!料制成的墙体材【料
第?四十八条
】 示范小城》镇的公?共建筑配套建设应】当,按,照城镇类型》特点采用相》应,配,建标准环城四—区应当按城市标【准配建;其他区县】按规定的标准配【建同时考虑为—周边村庄服务—完善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教育、—医疗、?。文化等配套服—务设施?
第四十九条
! 示范《。小城:镇的市政设施建【设应当?。结合城镇规模和【周边市?政工程配套》情况充?分,考虑其生产生活【对,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燃》气、:供热等设施的需求】
第五十条
! 示范小城镇的【建设应当《依法做好安》全防灾工作落实【好消:防,。、防震、防》洪、人防、技防【等,规范要求
第五】十一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及相关各》方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立并落实质量责任制!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及时改正
第!五十二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应当加—强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章【 城:镇管理
第》五十三条 》。
示范—小城镇建成》后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以社】区居民委员会、邻】里和居?民小组为《基础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一【)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一般以!3,。000户左右范围】设立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5!至9人组成居民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社区
【 (:二,)设立邻里和居【民,小组每8至11【栋楼(约300户】)设1个邻里每1】至2个楼《门,。(约30户》)设1个居民—小组邻里长和小【组长由本邻里—、楼门居民推选产生!也可由户派代表推选!产生;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主:要任务是协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居民互!助,活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五十四《条
》 撤村并镇后对原有!农村管理《体制采取渐进式【改,革村民委员会可以暂!时保留?与新型社《区居民委员》会,在一:定时:期内:并,存参与、《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原村民日常事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司《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
第:五十五条
!示范小城镇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的选择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各方:权利义务《依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五十》六条 ? ,
: 示范小城镇园林】、环卫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各项养护管—。理、清扫保洁、施工!作,业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
第五】十七:条
示范小!城镇应?当组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作为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示范小城《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除!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使的城市管】理集:中行:政处罚?权外行使爱国卫【生、犬类、殡葬、环!境保护、《水利:、卫生和食品—监督、房《屋、畜禽屠》宰,管理等相关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五十八?条 :
? 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农民就业保—障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建立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服务机制采取下【列,措施促进村》民,就,业、:鼓,励村民自《主创业
《 (一)》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
(二)!示范小城镇物业【管理、清《洁、:绿化、公共设施【。管理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本?镇农民就业》
(三)—鼓励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专长带动农【民就业
(四)!利用宅基地整理【。复,垦发:展,设施农业转》变农民作《业方:式提:高农民农业生产【技能鼓励企业直接参!与,示范小城镇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
: (五《)通过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办好工业《园区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
!第,五,十九条
—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从《。业状况按照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策—扶持的原则》示范小城镇居民享受!下列社会保障待【遇
《(一)示范小城镇】居,民,已在城镇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关?。待遇;?
(二)示范】小城镇18周—岁以:上居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 (三)》示范小城镇居民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四)—示范小城镇被征地】村民可以按照本【市被征?地村民社会保—障有关规定参保【享受相?关待遇;
》 (五)》示范小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生活水平—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照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第六十【条,。
对小【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绿:化、社区服务、养】老、文化、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 投融资建—设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收回示范小!城,镇建设授权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 区县人民政—府使用示范小—城镇建设土地—周,转指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市人民】政府:暂停该?区县新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审批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追缴》相关费用并给予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分
》(一)未能按—计划归还批准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土地周转《指标的;
【(二)擅自扩大【周转:指标使用范围—突破周转指标规【模的;
(三】)其他违法使用【土地:周,转指:标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违》反,本办:法在示?。范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其—辞职:或者建议村民—。会议依?法罢免
第六—十五条 》。
违《。反本办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