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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 (2009年!6月1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公布: 根据2018【。年1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规范: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村民以宅基地换房!建设并管理示范【小城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 ,  本办法》所称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以下简称—示范小城镇)—是指村民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标准—置,。换,小城镇中的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建设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的!小,城镇 第四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坚持土地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村民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法》权益的原则   】示,范小城镇《。应当科学《规划、?特色设计《、,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   ?示,范小城镇《建设除建设村民【安置住宅区外可以】规,划供市场《开发、出让》的,土地以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部》分用于平衡建设资】金 :第五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 市农业、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第六:条     示【范小城镇建成后【对村民原有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组织整理复垦—实现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占补?平衡: ,第七条   —  示范小城镇所】。在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置换—。主体资?格认定?、房屋权属认定【、分配选房、签【订换房协议、—。城镇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示范!。小,。城镇建设监督保障机!制对规划管理、土地!利用、工程建—设、:村民宅?基地置换《。、投融资等方面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市和区县财!政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十条— ,    示》范,。小城镇?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应当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维护村民—利益的?原则 第十二条  !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当地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和地方文《化相协调《;,体现小?城镇的布局特—色、:产业特色、环—境特:色、建筑特色和文化!特色 第十三条【     示范小城!镇在规划时》。应当根据其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状况!。、社会环《境,等因素使小城镇【的发展方《。向与区域整体发展相!协调 ?。第十四条 》   ? 示范小城镇在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科学规》划村民居住》社,区,、工业或服务业产业!园区、设施》农业产业园区促进】“三区”统筹联动发!。展提:。高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加村【。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     经!依法批准的示—范,小,城镇规划是示范【小城镇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示范小—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等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范围《 第三章 》土地:管理 第十六—条,     示范小城!。镇土:地利用应当坚持【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原?则,。;采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示范小城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编:制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土地挂【钩实施?方案、土地整理复垦!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的方《案和规划应当包【括用地规模、范围、!布局、保障措施和土!地,平衡情况、土—地整理复垦》。。可行性研究、工作】计划等 第十八【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用地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管理周转!指标应?当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  ! 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周转指标—使用管理台账并【对周转指《标的使用和》归还进行全程监管 !  挂钩项》目区应当分期实施】由其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建?设时序申请周转指标!周转指标《自下达到归还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3年 第十》九条    — 示范小城》镇村民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实行】。责任制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区县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具体:实施:整理复垦单》位签订土地整理复垦!合同合同应当约【定整理复垦期限【、复垦范围、质量标!。准、资金来源、后】期管理等内容—   土地》整理复垦的实施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等】制,度 第二十条— ,。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归还土地】周转指?标之日起9》0日内向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垦土》地验收申请》申请:。应当包括《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 (二)复垦工【作报告;   【。。(三)项目建—设情况表、土—地整理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四)土地整—理复垦?。后实:测的:现状地形图或—地籍图?及有关图纸;  】 (五)项目—工程总结《报告;   (六】)项目区《实施:前后1:100【00或更大》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影像资【料 第二十一条  ! ,  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复垦土?地验收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初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成立竣工—验收组验收合格【的由竣工验收组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二条 】    村民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验收合格后的新增】。耕地可用于》发展现代化设—施农业产业园区并】且应:当确认土《地,权属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 第四—。章, 融:资,管理 第二十—三条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建示范—小城镇投融资建【设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投融资、土地—整理:、建设开发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    投融资【。建设公司可以是【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以政府《为主导、《吸收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五条     !投,融资建设公司根【据区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从事下列活动  ! ,(一)对建设项目】实行:统一管理负责示范】小城:镇规划区《内土地整理办理前】期手续、工程招标】;,   (二)负责项!目投融资、以建设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及其他资产收!益作为还贷担—保、贷款偿还; 】  (三《)依法将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用于平衡】。示范小城镇建设资】金 第二十六—。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开发贷款必须!专项用于示范小城镇!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  开发贷款实【行,封闭管理设定资金】监,管账户投融资建【设,公司、贷款入、区】县人民政府》三方应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第二十七【条 :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实》行全面?风险控制管》理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内部风险防控】和审:计制:度应:当确保示范小城镇】建设投融资平衡及时!进行投融《资风险评估制定贷】款资金“借、用、】还”的?具体方案   【。示范小城镇建设投融!。资计划应当报送【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八条《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每季度向—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项目前期《工作、土地》整理、投融资、【建,设进度、贷款使用】。、工:程招标、建设管【理、贷?。款偿还、财务会计】报表等有关情况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专门机构【通过资金监管账户】对项目开发》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定期:或不定期《对前款规《定报告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鼓励示范小》城镇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依据 !第五章 置换管理】 ,。第三十条   【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通过!报纸:、互联网、电视、】广播、?公,开栏:、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宅基:。地,置换:政,策应当征求》所有:村民:对宅:基地置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研究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第三十一条 】    村民—宅基地置《换坚持村民自—愿申请与自》愿整理交付宅—基地:的原则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等流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  各村自愿参加】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应当由【村,民会议或根据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对—宅基地置换工作形】成决定   村【民会议决定应当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并经与会人【员,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并经过与《会代表?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通过   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参加示范小城镇【建设申请 第三【十三条? ,    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村民委员】会提出参加》建设示范小城镇建设!申请后应当对村人口!、宅基地、房屋【及附属物《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调—查,统计情况由户主、】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 【第三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征得《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委托具有房屋】评,估资质的机构对村民!房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三十五】条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村民宅基地【置换办法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置换主体—资格认?定、房屋《认定、?置换标准、》选房:办法、残疾人—和“五保户”安置】方式及其他事宜【 第三十《。六,条    》 宅:基地置换办法应【。当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     置【换的住宅房》型应当充分征求村】民意:见按照村民意见【进行:设计 第《。三,十八条    【 村民以宅基地【置换房?屋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村民》应,当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宅基【地换房协议;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宅—基地换房协》议;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投融资建设】公司签订总体—村民安置协议 第六!章, 审批程序 第【三十九条     !示范小城镇的建【设由区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农业、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会审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 第四十条  【 ,  区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土地《和资金平衡测算情况!、投:融,。。资建设方式和实【施步骤等;  【 ,(,二):示,范小城镇总体规划】;   (》三)示范小》城镇土地整理复【垦规划;《   (四)—复垦责任书; 【  (五)村民意见!征求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一条    】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立!项由区县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审,批 第四十二—条    》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经济适用房】建设:指标由?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定后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建设】项目列入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 》第四十三条  【 ,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土地周转!指标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下达 第四十】四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第七—章 建设《管理 ?第四十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示范小城】镇,建,设工:程现场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推:动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实施; —  (二)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四)】协调:解决村民宅基地【置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十,六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四十七!条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应当充分保》护和利用当地的绿】地、:树,木、河流等自然资源!;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鼓励采用雨水收集】中水:回用等节水技—。术;:鼓励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固体垃】圾转化成能源技术】;鼓励实施建筑节】能技术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禁止使?用,以粘土为《原料:。制成的?墙体材料 第四十】八条     【示范小城镇》的,。公共建筑配》套建:设,应当:按照城?镇类型特《点采用相应配建标】准环城四区应当按】。城市标准配建;其】他区县按规定—的,标,准配建同时》考虑为周边》村,庄,服,务完:善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教:育、医疗、》文化等配套服务设】。施 第四《十九:条     示范小!城镇的市政》设施建设应》当结合城镇规—模和:周,边市政工程配—套情况充分》。考虑其生产生—活对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燃气、供热等设施】的,需求: 第五十《条     示【范小城镇的建设应当!依法做?好安全防灾工作【落实好消《防,、防震、防洪—、人防、技防—等规:范要求 第五十】一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及相!关,各方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立并?。落实质量责》。任制  《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及时改正 第】。五十二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应当加强《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章 城!镇管理 第五十三条!     示范【小城镇?建成后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以社区】居民委员会、邻【。里和居民小组—为,基础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 (一)《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一【般以3000—户左右?范围设立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5至:9,人,组成居民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社区  【 (二)设立—邻,里和居?民小组每8至1【1栋楼(《约300户)—设1个邻里每1【。至2个楼门》(约30户)设1】个居民小组邻—里长和小组长由本邻!里、楼门居民推选】。产生:也可由户派代表【推选产生;》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主要任务是协—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居!民互助活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五十四】条     撤村】。。。并镇后对原有农【村管理体制》采取渐进式改革村民!委员会可《以暂时保留与新型】社区居民委员会在】一定:时期内并存参与、】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原村民日常事】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司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 第五十】五条 ?。    示范小【城镇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的选择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各方权利【义务依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五十六》条  ?  : 示范小城镇—园林、环卫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各项:养护:管理:、,清,扫保:洁、施工作业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 【第五:十七条?     示范小】城镇:应当组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作为!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示,范小城?。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除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使的城市管理集【中行政处罚权外行】使爱国卫生、—犬类、殡葬、环境】保护、水利、卫生和!食品监督、》房,。屋、畜禽屠宰管理】等相关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五—十,八条   》 , 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农民就?业保障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建立【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服务机?制,采取下列《措施促进村民就业、!。鼓励村民自主—创业   (一)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   —(二)示范小城镇】物业管理、清—洁、:绿化、公共设施管】理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本镇:农,民,就业   (三)鼓!励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专长【带,动农民就业  【 (四)利用宅基地!整理复垦《发展:。设施农业转变农民】作业方式提》高农民农业生—产技能鼓励企业【。直,接参与?示范小城镇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  【 (五)《通过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办好工》业,园,区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 第五十九】条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从》业状况按照》。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策扶持的原则示【范小城镇居民享【受,下列社会保障待遇 ! , (一)示范小城镇!。居民已在城》镇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关待遇【;   《(二)示《范,小城镇1《8周岁以上》居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三【)示范?小城镇居民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四)!示范小城《镇被征地《村民可以按照—本市被征《地村民社《会,保障有关《。。规定参保享受相关待!遇;:   ?。(五)示范》小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生活水》平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照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第:六十条    【 对小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绿化、—社,区服务、养老、文化!。、,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  投融资建设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收回?示范:小城:镇建:设授权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区县人民政府使用】示范小城镇》建设土地周》。转指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市《人民政府暂》停该:区县:新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审批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追】。缴相关费用》并给予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分】   (一》)未能按计划归【还批:准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土》地周转指标》的;   (二)擅!。自扩大?。周转指?标,使用范围突破—周转:指标规?模的;  》 (三)其他违法使!用土地周《转指标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 ,村民委?员会成员违反本【办法在示《范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其辞职《。或者建议《村民会议依法罢免】 ,第,六十五条《   ?  违反《本办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