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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 —(2009年—6月1?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公布 根据2!018年《1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村民以宅基【地换房建《设并管理示范小城】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  :  本办法所—。称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以下简称示范小】城镇)是指村民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标,准置换小《。城镇中的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建设—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的小城—镇 第四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坚】。持土:地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村民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法权益《。的原则  》。 ,示范小城《镇应当科《。学规划、特》色设计、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   示!范小城镇建设除建】设,村民安?置住宅区《外,可,。以规划供《市场开发、》出让的土地以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部分《用于平衡建》设资金 第五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市】农业:、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第六条  【   ?。示范小城镇建—成后对?。村民原有《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组织整理复【垦实现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占补平!衡 :第,七条     示范!小城镇?所在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置换主体资格认!定、房屋权属—认,定,、分配选房、签【订换房?协,议、城镇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示范小】城镇建设监督保障机!制对:规划管理《、,土地利用、》工程建设、村民【。宅基:地置换?、投:。融资等方《面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市和【区县财政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十条  —   ?示范小城镇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  :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应当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维》护村民?利益的原则 第十】二条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当地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和地方文《化相协?调;体现《小城镇的布局特色、!产业特色、》环境特色、建筑特色!和文化特色》 第十三条  【 ,  示范小城镇【在规:划时应?当根:据其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状况!、社会?环境等因素使—小,城镇的发展方向与】区域整?体发展相协调 第】十四条?  :   示范小城镇在!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科学《规划村民居》住社区、工业或服】务业产业园区、设】施,农业:。产业园区促进—“三区?”统筹?联动发展《提高: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加村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     经依法批!准的示范小城—镇规划?是示范?小城镇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示范—小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等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范围 第三章 土地!管理 ?。第十六?条     示【范小城镇土地—利用:应当坚持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原则;采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示范小城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编制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土地挂钩实》施方:案、:土地整理复垦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的方案!和,规划应当包括—用地规模、》范围、布局、保障措!施和土地平衡情【况,、土地整理复垦【可行性?研究、工作计划等】 ,第十八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用地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管理周—转指标应《当,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   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周】转指:。标使用管《理台账并对周转指标!的使用和《归还:。进行全?程监管   挂【钩项目区应当—。分期实施由其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建设《时序申请周转指标周!转指标自《下达到归还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3年 第十九条】     示—范小城镇村》民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实行责任制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  :区县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具体实施整理复垦】单位签订土地—整理复垦合同—合同应当约定整理复!垦期限、复垦范围、!质量标准、资金来】源、后期管理—等内容?   土地整理复垦!的实施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等制度 第二【十条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归还土【地周转指标之—日,起90日内向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垦土地验收申请!申请应当包括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复垦工作报】告;  《 (三)项目建设】情况表、土》地整理?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四—)土地?整,理复垦?后实测的现状—地形图或地籍—图及:有关图纸;   (!五)项目工》程总结?报告; 《  (六)项目区实!施前:后1:1《0000或更大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影像资《料,。 第二十一条   !  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复垦土地验【收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初,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成《立竣工验收组—验收合格的》由竣工验收组—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二条    】 村:。民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验收合—格后的?新增耕地可》用于发展现代—化设施农业产业园】区并且应当确认【土,地权:属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 第—四章 融资管—理 第二十三条  !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建示范小城镇!。投融资建设》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投融资、土地【整理:、建设开发》。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 ,投融资建设》公司可以《是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以政府为—主导、吸收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五条》     投融资建!设公司根据区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从事下》列活:动   (一)对】建设项?。。目实行统《一管理负责》示范小城镇规划区内!土地整理办理前期手!续、工程招标; 】  (二)负责【项目投融《。资,、以建设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及其》他资产?收益作为还贷担【保、贷款《偿还;  》 (三)依法将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用于平衡示—范小城镇建设—资金 第二十—六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开,发贷款?必须专项用》于示范小城镇—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开发贷款实行—封闭管理设定—。资金监管《。账户投融资建设【公司、贷《款入:、区县人民政府三方!应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第二十》七条    —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实行!全面风险控》。制管理  》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内【部风险防《控和审计《制度应当确保示范】小城镇建设投融资平!衡及:时进行投融资风险】评估制定《贷款:资金“借、用、【还”的具体》方案 ?  示范小城镇建设!投融资计划应当报送!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八】条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每季度向》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项目前【。。期工:作、土地整理—。。、投融资、建设进】度、贷?款使用、工程招【标、建设《管理、?贷款偿还《、财务会计报表等有!关情况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专门机?构通过资金》监管账户对项—目开发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定!期或不定期对—前款规定报》告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  鼓励示范小城】镇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依—据 第五章 置换】管理 第三十条  ! ,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通过报纸、互】联网、电视、广播】、公开栏、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宅基地!置,换政:。策应:当征求所有村民对宅!基,地置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研究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第三—十一条 《。    村民宅基地!置换坚?持村民自愿》申请与自愿》整理交付《。宅基地的原》则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等】流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 各村自愿参—加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应当由村民会【议或根据《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对宅基【地,置换工作形成决定 !。  村民《会议决定《应当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并经与《会人员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并:经过与会《。。代表: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通过   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参:加,。示范小城镇建设【申请 ?第三: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村民《委员会提出参—加建设示范小城镇建!设申请后《应,当对村人口》、宅基地、房—。。。屋及附属物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调查》统计情况《由户主、《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 第三《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征得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委【托具有房屋》评,估资:质,。的机构对村民—房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三《十五条?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村民宅【基地置换办法—。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置换主体资—格,认定、?房屋认定、置换【标准、选房办—法、残疾人》和“五?保户”安置》方式及其他事宜 】。第三十?六条     宅基!地置换办法应当【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     》置换的住宅房型【应当充分征求—村民意?见按照村《民意见进行设计 第!。。三十八?条     —村民以宅《基地置换房屋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村民《应当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宅基》地换房协《议;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宅基地换《。房协议;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投融资建【设公司签《。订,总体村民安置协议】 第六?章, 审批程序 —第三:十九条     示!范小城镇的》。建设:由区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农业—、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会审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 第四!十,条    》 区: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土地和资金平】衡测算情况、—投融资建设方式【。和实施步骤等;  ! (二)示范—小城:镇总体规划; 【。  (三)示范小城!镇土地整理复—垦规:划; ?  (四)复—垦责任书《;   (五)村民!意见征求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一条 》   ?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立项由区县】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审批 第四十】二条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经济适用房建!设,指标由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定后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建设项目列入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 第四十《。三条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土地周转指标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下达 》第四十四《条, ,   ?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第七章 建!设管理 第》四十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示范小城镇】。建设工?程现场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推动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实—施;: ,  :(二)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三)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四):协调解决村民宅基】地置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十六条   — ,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四十七条  【  :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应当充分保护和!利用:。当地的绿地、树木】、河流等自》然资源;《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鼓励采—用雨水收集中水回用!等节:水技术;鼓励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固》体垃圾转《化成能源技术;鼓】励实:施建筑节能技术【。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禁止使》用以粘土《为原料?制成的墙体》材料 第四十八条 ! ,   示范》小城镇的《公,共建筑配套建设【。应当按照城镇类型】特点采用相应配建】标,准环城?四区应当按》城市标准配》。建;其他区县—按规:定的标?。准配:建同时考虑为周边】村庄服务完善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教育、《医疗:、文:化等配套服务设施】 第四十九条   ! , 示:范小城?镇的市政设施建【。。设,应当结合城镇规【模和周边市政工【程配套情况充分【考虑其生产》生活:对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燃气《、供热等设》施的需求 第五【十,条     示【范小城镇的建设应当!依法做好安全防灾工!。作落实好消防、【防震、防《洪、:人防、技防》等规范要求 第】五十:一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及相关各方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立并落?实质量责《任制  《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及时改正《。 ,第五十二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应当:加强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章 ?城镇管理 第五十三!条,     》示范小城镇》建成后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以社—区居:民委员会、邻—。里和居民小》组为基础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 (一)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一】般以3000户左】右,。范围设立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5至9人组成居】民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社区 】 , (二)设立邻里】和,居民小?组每8至11栋【。楼(约3《00户)设1个邻里!每1至?2,个楼门(约3—0户)设1个居【民小组邻里长—和小组长由本邻里】、楼门?居,民推选产生》也,可由户派《代表:推选产生;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主,要任务是协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居民互】助活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五十四条《    《 撤村并镇后对【原有农村管理体【制采:。取渐进式改》。革村民委员会可【以暂时保留与—新,型社区居《民委员会在》一定时期内并存【。参与、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原村民—。日常:事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司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 第【五十五条     !。示范:小城镇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的选择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各方权利【义务依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五十六条  !   ?示范小?。城镇园?林,、环卫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各项》养护管理《、清扫保洁、施【工作:业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 !第五:。十七:条,     》示范小城镇应当组】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作为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示范小城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除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使】的城市管理集中【行政处罚权外行使爱!国卫生、《犬类、殡《。。葬,、环境保护、水利】。、卫生和食品监【督、房屋、畜禽屠宰!管,理等相关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五:十八条   —  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农,民就业?保障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建立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服务机制采取下列】措,施促进村民就—业、鼓励《。村民自主创》业   (》一)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   (二)示范】小城镇物业管理、】清洁、绿《化、公共设施管【理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本镇农民【就业   (三)鼓!励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专长—带动农民就业—   (四》)利用宅基地—整理复?垦,。发,展设施农业转—变农民作业方—式提高?农民农业生》产技能鼓励企业【直,接,参与示范《小城镇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 》。  :(五)通过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办好!工,业园区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 第五十九】条  ?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从》业状况按照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策?扶持的原《则示范?小城镇居民享—受,下列社会保障待【遇  ? (一?。)示范?小城镇居民已—在城镇?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关待【遇;   (二【)示范?小城镇18周岁以上!居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三)示范小!城,。镇居:民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 (四)示范小城】镇被征地《村民可以按照—本市被?征地村民社》会保障有关规定【参保享受相关—待遇;   —(五:),示,范小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生活水平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照》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第六】十条     【对小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绿化、社!区,服务、养老、文化】、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  投融资建设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收回示】范小城?镇,建设:授权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  区县人民政府使!用示范小城镇—建设土?。地周转?指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市人民政府暂停】该区:县新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审批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追缴》相关费用并》给予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分—。 ,  (一)》未能按计《划,归还批?准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土地周转指标的【;   (二)擅自!扩大周转指标使【用范围突破》周转指标《。规模的;  — (三)其》他违法使用土地周】转指标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违反本!办法在示范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其—辞职或?者建议村民会—议依法罢《免 :第六:十五:条    》 违反本办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