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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 (2《009?年6月?1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公布 根据201】8年1?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规范—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村民以—宅基:地换房建设并管【理示范小城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以下简称示范【小城镇)《是指村民《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标—准置换小城》镇中的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建设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的小【城镇 第四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坚持土》地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村民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法权益的原》则   示范小城镇!应当科学规划、【特色设计《、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   示范】小城镇建设除建设】村民安?置住:宅区:外可以规划供市场】开发、出《让的土?。地,以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部分用于平【衡建设资金 第五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市农【业、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第六条    ! 示范小城镇建成后!对村民?原有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组织整理》复垦实?。现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占补平衡 !。第,七条    — 示范小城镇所在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置,换,主体资格认定—、房屋权属认—定、分配选房、签订!换房协议、城镇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示范—小城镇建设》监督保?障机制对规划管理、!。。土地利用、》。工程:建设、村民宅—基地:置换、投融资等【方面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市和区!县财:政,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十条  ! ,  示范小》城镇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应当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维护村民利益的原】则 第十二条  】。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当地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和地】方,文,。化,相协调?;体现?小城镇的布局特【色、产业特》色、环境特色、建】筑特色和《文化特色《 第十?三,条 :    《示范小?城,。镇在规划时应—当根据其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状况、社会环境】等因素使小》城镇的发展》方向与区域整—体,。发展相协调 —第十四条 》    示范小【城镇在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科学规划村民居住!社区、?工业或服《务业产业园区—、设施农业产业【园,区促进?“三区”统筹联动发!展提高?。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加村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   《  经依《法批:准的示范小城—镇规划?是示范小城镇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示范小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等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范围 】第三:章 土地管理 【。第十六条     !示,范小城镇《土地利用应》当坚持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原则;?采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示》范小城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编制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土地挂钩实施!方案、土地整理复】垦,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的方案和【规划:应当包括用》地规:模、范围、》布局、保《障措施和土地—平衡情?况、土地整理—复垦:。可行性研究、工作】计,划等 第十》。八条  《  : 示范小《城镇建设用地—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管理周—转指标应当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 ,。  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周转指?标使用管理台账并】对周转?指标的使用和归还】进,行全程监管  【 ,挂钩项目区应当【分期实施由其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建设时序—申请周转指标周【转指标自下达—到归还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3年 【第十九条  —   示《范小城镇村》民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实】行责任?制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区县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具体》实施整理复垦单位签!订土地整理复垦合同!合同应当约定整理】复垦:期限、复垦范围、】质量标准、资金【来源、后期管—理等内容   土地!整理复垦的》实施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等制:度 第二十条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归还土—地周转?指标之日起90日】内向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垦土地》验,收申请申请应当包括!。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二)】复垦工作报告; 】  (三)》项目建设情况表、】土,地,整理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四】)土:地整理复垦》后实测的现状地形】图或地籍图及有关图!。纸;   (五【)项目?工程总结《报告;? , , (六?),项目区实施前后1:!100?00或更大》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影像】资料 第《二十一条《   ?  :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复垦《土地验收《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初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成立竣《工验收组验收—合格的由竣》工验收组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二条     】村民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验收合!格后的新增耕地可用!于发:展现代化设施农业】产业园区并》且应当?确认土地《权属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 ,第四章 融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建示【范小城镇投融资建】设,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投融》资、土地整理、建设!开发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   投融资建设】公司可?以是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以政府为主》导、吸收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五条     投!融资:建,设公司根据区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从事《下列活动 》  :(一)对建设—项目:实行统一《管理负责示范小【。城镇规?划区内土地整理办理!前期手续、工程【招标;  》 (二)《负责项?目投:融资、以建设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及其他资!产收益作为还贷担】保、贷款偿》。还;   (三)依!法将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用于平衡示》范小城?镇,建设资金《 第二十六》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开发贷!款必须专项》用,于,示范小城镇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开发:贷款实行封闭管理设!定资金监管账—户投融资建设—公司、贷《款入、区县人—民政府三方应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第二十七条》 ,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实行全面风!险控制管理 —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内部】风险防?控,和审计制度应—当确:保示范小《城,镇建设投融资平衡及!时进行投《融资风险评估制定贷!款资:金,“借:、用、还”的具体方!案  ? 示范小城镇—建,设投融?资,计划:应,当报送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八条  【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每季度?向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项目前《期工作、土》地整理、《投融:资、:建设:进度、贷款》。使用、工程招标、建!。设管理、《贷款偿还、》财务会计报表—。等有关情况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专门:机构:通过资金监管—账户对?项目开发《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定期或【。不定期对前款规定】报告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   ? 鼓励示范小城镇】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依据 第五章【 置换管理 第【三十条 《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通过报纸、互联网!、电视?。。、广:播、公开栏、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宅基地置【换政策应当征—求所有村民对宅基地!置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研究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第三十一条【     村民【宅基:地置换坚持》村民自愿申请与自】愿整理交付宅—基地:的,原则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等:。流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 各村?。自愿参加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应当由村民会议或!根据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对宅基地置】换工作?形成决定《  : ,村民会议《决,定应当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并》经与会人《员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并经过!。与会代表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通过   】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参加示范小【城镇建设申请— 第三十三条  】。   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村》民委员会《提出参加《建设:。示,范小城?镇建设申《请后应当《对村人口《、宅基地、房屋【及附属物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调查统计情!况由户主、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 《第三十?四条 ?  :  乡?镇人民政府征得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委托具有房—屋,评,估资:质的机构对村—民房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三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村民宅基地置】换办法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置换主体资【格认定、房屋认定】、置:换标:准、选房办法—、残疾人《和“五?保户”?。安置方式《及其他?事宜: 第三十《六条     【宅基:。地置换办法应当【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  【   置换的—住宅房型应当—充分征?求村民意见按—照,村民:意见进?行设计 《第三十八条    ! 村民以宅基—地置换房《屋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村民应当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宅基地】换,房,协议;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宅基《地换房协议》。;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投融资建设公【司签订总体村民【安置协议 第六【。章 审批程序 第】三,十九条   —  示范小城—镇的:建设由区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农业、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会审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 ,第四十?条     —区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土【地和资金《平衡测算情况—、投融资建设方【式和实?。施,步骤等;   (二!)示范小《城镇总?体规划;   【(,三)示范小城镇土】。地,整理复垦《。规,划;   (—四)复垦责》任书;  》 (五?)村民意见》征求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一条  !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立项由区县》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审批 第四》十二条   —。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经—济适用房建设指标】由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定后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建设项目列入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 第四十三》。。条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土】地,周转指标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下达! 第四十四条 【。   ?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第】七章 建设》管理: 第四十五条—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示范小城镇建设】工程现场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推动】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实施;   (二)!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 , (四)协调解决】村民宅?基,地置: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十六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四十七条    】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应当充分!保,护,和利用当地的—绿地、树木、—河流等自然资源【;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鼓励采用雨水收【集中水回用等节水】技术;鼓励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固体垃《圾转:化,。成能源技《术;鼓?励实施建《。筑节能?技术: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禁止!使用以粘《。土为原料制成的墙】体材料 第四十八】条 :    示范小城镇!的公共建筑》配套建设应当按照城!镇类型特《点采用相应配—建标:准环城四区应当【按城市标准配建【;其他区县按规定】。的标准配建同—时考虑为周边村庄服!务完善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教?。。育、医疗、文化【等配套服务设施 第!。四十:九条:   ?  :示,范小城镇的市政设】施建:设应当结合城镇【规模和周《。边市:政工程配套情况充分!。考虑其生产生—活,对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燃气、供热等!设施的需求 —第五十条    】 示:范小城镇的建设【应当依法做》好安全?防灾工作《落实好?消防、防《震、防洪、》人防、技防等规范要!求 第五十一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及相关【。各方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立并落实质量责【任制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及时【改正 第五》十二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应当加强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章【 城镇管理 第【五十三条 》    示范—小城镇建成后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以社》区居民委员会—、邻里和居》民小组为基础—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一)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一般—以3000》户左右范《围设立?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5!至9:人组成居民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社区  — ,(二)设立邻里【和居民小组每8【至11栋楼(—约30?0户)设1个—邻里每1至2个【楼门(?约30户《)设:1个:居民小组《。邻里长和小组长由本!邻里、?楼,门居:民推选产生也可由户!派代表?推选:产生;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主要任务》是协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居民互《助活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五十四条—     撤村【并镇后对原有农村管!理体制采取渐进式】。改革村民委员—会可以暂时保留【与新型社区居—民委员会在一定时】期内并存参与、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原》村民日常《。事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司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 第!五十五条     !。示范小城镇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的《选择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各方权?利义务依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五十六》条     示范】小城镇园《林、环卫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各—项养护管理、清【扫保洁、施工作【业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 第五十七条—。     示范【小城镇应当组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作为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  示范小城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除《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使的城市—管理集中行政处罚】权外行使爱国—卫生、犬类、—殡葬、环境保护、】水利、卫生和食品监!督、房屋《、畜禽屠《宰管理等《相关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五,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农!民就业保障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建立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服务机制采取【下列:措施促进村民—就业、鼓励村民自】主创业 《  (一《)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   (二)示【范小:城镇物业《管理、清洁》。、绿化、《公,共设:施管理?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本镇农民就业  !。 (三)鼓励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专长带动农民【就业 ?  (四《)利用宅基地整理】复垦发展设施农业转!变,农民:作,。业方式提高农民农】业生:产技能鼓励企业【直接参与示》。范小城?镇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   【(五)通《过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办好工【。业园区?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 第五十】。九条   》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从业状?。况按照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策【扶持的原则示范【小,城,镇居民享《。受下列社会保—障待遇   (一】)示范小城》镇居民已在城镇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关待》遇;   (二【)示范?小城:镇18周岁》以,上居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三)【示范小城镇居—民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四)!示范小城《镇被:征地村民《。可以按照本市—被征地村《民,。社会保障有关规定】参保享受相关待遇】;   (五)示】范小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生活水【平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照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第:六十:条     对小】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绿化】、社区?服务、养老、文化】、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投融资】建设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收回示范!。小城镇建设授权【。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区,县人:民政:府使用示范小城镇】建设土地周转指【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市人民《政府暂停该区—县新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审—。。批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追缴相关—费用:并给予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分   (!一)未?能按:计划归还批》准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土地周转指【标的;  》 (二)擅自扩大】周,转指标使用》范围突破周转指标】规模的;   (】三)其他违法使【用土地?周转指?。。标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 ,  : 村民?委员会?成员违反本办法在示!范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其辞职【或者建议村民—会议依法《罢免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