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
(】。2009年6—月1: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公布 根【据2:0,18年?。1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村民以!宅基:地换房建设并—管理示范小城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以下简称》示范小城《镇)是指村民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标准:置换小城镇中的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建设》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的小城镇
—第四条 《。 ,。
示范小城镇】建设:坚持土地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村民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法权益的【原则
》示范小城镇应—当科学规划》、特色设计、—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
》 示:范小城镇建》设除建?设村:民安置?住宅区外可以规划供!市场开发、出让的】土地以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部分:用于平衡建设资金
!。第五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市农业、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第六条
】 示范小《城,镇建成后《对村民原《有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组织整理复垦实现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占补平】衡
第?七条
示范!小城镇所在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置换主体资格认【定、房屋权属—认定、分配选房、签!订换房协《议、城镇《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示范小城镇建!设监督保障机制【对规划管《理、土地利》用、工程建设、村】。民宅:基地置换、投融【资等方面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市】和区县财政》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十条 《
示范小城镇!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应当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维护【村,民利益?的原则
第十—二,条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当地】。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和地?方,文,化相协调《;体现小城镇的【。布局:特色:、产业?特色、环《境特色、建筑特【色和文?化特色?
第十三条 【
示范》小,城镇在规划时应【当根据其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状况!、社会环境等因【素使小城镇的发展】方向与区域》整体发展相协—调,
第十四条
】 示范小城镇在】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科学规划村民居【住社区、工业或【服务业产业》园区:、设:施农业产业园—区促进?“三区”《统筹联动发展—提高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加村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 ,
经依法【批准的示范小城镇】规划是示范》小城镇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 示范小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等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范围
!第三章? 土地管《。理
第?十六条 》
示范小城【镇土地利用应—当坚持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原则;采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示范小【城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编制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土地挂钩实!施方案、土地—整理复垦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的方】案,和,规划应?当包括用地规模、】范围、布局、保障】措施和土《地平衡情况、土【地整理复垦可行性研!究、工?作计划等
》第十八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用地—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管理周转指标—应当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
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周转指标使用!管理台账并对周转指!标,的使用和归》还进行全程监管【
挂钩》项目区应《当分期实施》由其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建设时序】申,请,周转指?标周转指标自—下达到归还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3年
第十—。九条
【示范小城《镇村民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实—行,责任制?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区—县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具体—实施:整理复垦单》位,签订土地整理复垦】。合同:。合,同应当约定整理【复垦期限、复—。垦范围?、质:量标准、《资金来源、后期【管理等?内容
? :。土地整理复垦—的实施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等制度
第】。二十条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归还土地—周转:指标之日起90【日内向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垦土地】验收申请申》请,应当包括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复垦工作报告;
! (三)项目建设情!况表、土地整理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 (四)土地整理!复垦后实测的现状地!形图或地籍图及【有关图纸;
(!五)项目工》程总结报告》;,
(六)项目】区实施?前后1:1000】0或更大《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影像资料
第!二十一条《 ,
《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复】垦,土地:。验收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初!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成》立竣工验收组验【收合格的由竣工【验收组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二】条
村【民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验收合!格后:的新增耕《地可用于发》展现代化《设施农业产业园【区并且应当》确认土地《权属: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
第四!。章 融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建示:范小城镇投融资【建设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投融资!、土地整《理、建设《开发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投融:资建设公司》可以是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以政府为!主导、?吸收: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五条—
投融资】建设:公,司根据区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从事—。下列活动《。
: (一)对建设项目!实,行统:一管理负《。责示范小城镇规划】区内土地《整理办?。理前期手续、工程】招标;
(【二)负责项目投【融资、以《建设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及其【他资产收益作为还贷!担保、贷款偿还;
! :(三)依法》将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用于平衡示范小【城,镇建设资金》
第二十《六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开发贷款】必须专项用于—。示范小城镇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开发贷?款实行封闭管理【设定资金监管—账户投融资》建,设公司、贷款入、】区县人民政府三方】应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第!二,十七条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实?行全面风险控制管理!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内部风险防—控和审计制度应【当确保示《范小:城镇建设《投融资?平衡及时进行—投融资风险评估【制定:贷款:资金“借、用、【还”的具体方案【。
示范》小城镇建《设,投融资?计划应当报送—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八条
!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每季:度向:。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项目前期工作、【土,地整理?、,投融资、建设—进度、贷款使—用、工?程招标?。、建设管理、贷【款偿:还,。、财务会计报表【等有关情《况,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专门机构通过资!金监管账户对项目】开发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定—期或:不定期对前款规定】。报告: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
? 鼓励示范小城镇】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依据
!第五章 置换—管,。理
第三十条
!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通过报纸、】互联网、电》视、广播、公—开栏、?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宅基地》置换:政策应当征求所有】村民对宅《基地置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研究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第三十】一条
村】民宅基地《置换坚持村民自愿申!请与:。自愿整?理交付宅基地—的原则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等流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
?各,村自愿参加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应:当由村民会议或根】据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对宅基地置!换工作形成决定【
村民会议决】定应当?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并经与会—人员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并经过】与会代表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通过
》 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参加示范】小城镇建设申请【
,第三十三条
】 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村民委员—会提出参加建设示范!小城镇建设申—请后应?当对村人口、宅基地!、房屋及附属—物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调】查统计情况由户主】、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
第—三十四条
【 乡镇人民政【府征得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委托?具有房屋评估—资质的机构对—村民房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三十五条 》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村《民宅:基地置换办法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置换主体【资格认定、房屋认定!、置换标准、选房办!法,、残:。疾人和“五》保户”安置方—式及其他事》宜
第三十》六条
【宅基地置《换办法应当》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
》 置?换的住宅房型—应当:充分征求村民意见】按照村民意见进【行设:计
第?三十八?条 ?
村民以宅基地!置换房屋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村民!应当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宅基地换房协】议,。;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宅基地换房协【议;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投《融资建设《公司签订总》体村民安置协议
】第六章? 审:批程序
第三十九】条
示【范小城镇的建—设由区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农【业、: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会审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
《第四十条 》
《区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土地和【资金平衡《测,算情:况、投融资建设方】式,和实施步骤等;【
(二)示【。范小城镇总体规划】;
(三)示】范小城镇土地整【理复:垦规划;
(四!)复垦责任书;
】 (五)村民意】见征求?。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一条: :
,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立项?由,区县:。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审—批
第四十》二条 《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经济适用房建】设指标由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定《后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建设项目!列入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
第四十三条 【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土地周转指标—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下达《
第四十四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第七章 建!设管理
第》四十五?条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示范小城镇建设工!程现场?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
: (一)推动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实施;
(【二)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 (四)协调—解决村民宅基地【置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十六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四:十,七条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应当充分保护和【利用:当地的?绿地、树木、河流】等自然?资源;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鼓励采》用,雨水收集中》。水回用等节水技【术;鼓励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固体】垃圾转化《成能源技术;—鼓励实?施建筑节能技术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禁止使用以—粘土为原料制成的墙!体材料
第四十【八条
示范!小城:镇的公共建筑配套建!设应当按照》城镇类型《特点采用相应配【建标准环城四区应】当按城市标准配【建,;其他区《县按规定的标准配建!同时考虑为周边村庄!服,务完:善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教育—、医疗?、文化?等配套服务设施【
第四十九条
!。 示范小》城镇的市政设施建设!应当结合城镇—规模和周边》市政工程配套情【况充分考虑其生产】生活对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燃气、!供热等设施》的需求?
,第五十条《
《 示范小城镇—的建设?。应当依?法做好安全防灾【工作落?实好消防、防—震、防?洪、人防、技防等】规范要求《
第五十》一,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及相?关各:方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立!并落实质量责任【制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及时【改正
第五十二【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应当加强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章 《城,。镇,。管理
第五》十,三条 ?
示范小【城镇建成后》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以社【区居民委员会—、邻里和《居,民小组?为基础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 (一)》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一般以》300?。0户左右范围—。设立: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5至9人—组成居民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社区
《 (?二)设立邻里和居民!小组:每8至1《1栋楼(约300】户):。设1:个邻里每1至2【。个楼门(约》。。30户)设1个居】民,小组邻里长和—小组:长由本邻里》、楼:。门居民推选产生【也可由户派代—表推:选产生;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主要任!。。务是协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居民互助活】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五十四条
!撤村:并镇后对《原有农村管理体【制,。采取渐进《式改:革,村民委员会可以暂】时,保留:与新型社区居—民委员会《在一:定时期?内并存?参与:、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原—村民日常事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司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
第五十五条 !
?示范小城镇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的选择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各方权?利,义务依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五十六条—
《 示范小城镇—园林、环卫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各项—养护:管理、?清扫保洁、》施工:作业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
第五十七条 】。。。
? 示范小《城镇:应,当组:。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作为》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 示?范小城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除—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使的!城市管理集》。中行政处罚权外行使!。爱国卫生、犬类、殡!葬、:。环境保护、水—利、卫生和食—品监督、房》屋、畜禽《屠宰管?理等相关《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五《十八条 》。
: 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农民就业保障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建立: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服?务机制采取下列措】施促进村民就业、】鼓励村?民自主?创业
(—一)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
(二)示范小!。城镇物业管》理,、清洁、《绿化:、公共设施》管理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本,镇农民?就业
(三【),鼓励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专,长带动农民就业【
(《四,)利用?宅基地整《。理复垦?发展设施农业转【变农民作业方式提】高农民农业生产技能!鼓励企业直接参【与示范?小城镇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
(五)通过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办?好工:业园区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
第】。五,。十九条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从业状况按照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策扶持《的原则示范小—城镇居民享受下列社!会保障待遇》
(一)示范小!城镇居民已在城【镇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关待遇;
】(,二)示范小城—镇18周岁以上居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三)示范《小,城镇居民《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四)!示范:小城:镇被征?。。地村民可以按照本】市被:征地村民社》会保障有关规定【参保享受相关待【遇,;
(五)示范!小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生活—水平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照》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第六十条
】 对小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绿化》、社区服务、—养老、?文化:、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
: 投融资建设【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收?回示范小城镇—建设授权《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
区县》人,民,政府:使用示范小城镇【建,设土:地周:转指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市人民?政府暂停该区县新】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审】批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追:缴相关费用并给予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分?
(一)未能】按计划归还批—准,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土地周《转指标?的;
? (二)擅—。自扩大周转》指标使用范围突破周!转指标规模的;
! (三)其》他违法使用土地周】转指标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违反本办》法在:示范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其辞职?或者建?议,村民会议依法罢免】
第六十五条
! 违反本办—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