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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 (200—9年6月1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公布 根据201】8年1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规范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村民以宅—基地换房《建设并管理示—范小城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以下?简称示范小城镇)是!指村民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标准置换小城!镇中的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建?设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的小城镇《 第:四,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坚持土地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村民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法权?益的原则《  : 示范小《城镇应当科学规划、!。特色设计、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 ?  :示范小城镇》。建设除建《设村:民安:置住宅区外可—以规:划供市场《开发、出让的土地以!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部分用于平衡—建设资金 》第五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  市农业、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第六条》     示—范,小,城镇建?成后:对村民原有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组织整理复垦实现】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占补平衡 第七条 !    示》范小城镇所在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置换!主体资?格认定?。、,房屋:权属认定、分配选】房、签?订,换,房协议、城镇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示!范小城?镇建设监督保—障机制对规划管【理、土地利用、【工程建设、村民【宅基地置换、—投融资等方面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市和区县【财政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十【条 :。    示范—小城镇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 ,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应:当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维护【村民利?益的原则 第十【。二条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当地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和地方文化相【协调;体现小城镇】。的布局特《色、产业特色—、环境?特色、建筑特色和文!化特色 《第十三条     !示范小城镇》在规划时应当—根据其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状况、社会【环境等因素使—小城镇的发展—方向与区域整体发展!。相协调 第十四条 !    示范小【城镇在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科学规!。划村民居住社—。区、工业或服务业产!业园区、设施—农业产?业园区促进“三【区”统筹《。联动发?。展提高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加村》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 ? ,   经依法批准】的示范小城》镇规:划是示范小城镇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示《范小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等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范围 第三】章 土地管理— 第十六条 —    示》范小城镇土》地,利用应当坚持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原,则;采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示范小城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编制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土地挂钩实】施方案、土地整理】复垦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的方案—和,规划应当包括用地】规模、范围、—布局、保障措施和】土,地平衡情况、土【地整理复垦可—行性研?究、工?作计划等 》第十八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用地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管!理周转指标应当【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   !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周转指【标使:用管理台账并对周】转指标的使》用和归还进行全程监!管   挂钩—项目区应当分期【实施由?其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建设?时序:申,请周转指标周—转指标自《。下达到归还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3年 《第,十,九条     示范!。小,城镇村民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实行责任制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 区县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具体实施!整理复垦单位—签订土地整理复垦合!同合同应当约定【整理复垦《期,限、复垦范围—、质量标《准、:资金来?源、后期管理—等内容 《  土地整》理复垦的实施—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等制度 —第二十条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归还土地《周转:指标之日起9—。。0,日内:向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垦土地验收—申请:申请应当包》括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二)复垦工》作报:告;   (三)项!目建设情况表—。、土地整理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  (?四)土地整理复垦后!实测的现状地形【图或地籍图》及有关图纸》。;, ,  (五)项—目工:程总结报告》; :  :(六)?项目:。。区实施前后》。1:10000或】更,大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影—像资料 第二十一条!     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复垦土地》。验收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初!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成立竣工验—收组验收合》格的由?竣工验收组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二条  】 ,  村民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验收合【格后的新增耕—地可用于发》展现代化《设施:农业产?。业园区?并且应当确认—土地权属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 第四》章 融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建示范小城镇!投,融,资建设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投融资【、土地整理、—建设开?发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  : 投融?资建设?公司可以是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以政府为—主导、吸收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五,条 :  :  投融资建设【公司根据区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从事下列活【动 :  (一《)对建设项目—实行统一管》理负责示《。范小城镇规划区内】土地整理办理前期】手续、?工程招标;》   (二)负【责项目投融资—、以建设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及!其他资?产收益作为还贷【担,保、:贷款偿还;   】(三)依法将—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用于平衡示范小!城镇建?设资金 《第,二十六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开发贷款!。必须专项用于示【范小城镇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开发】贷款实行《封闭管理设定资金】监管账户投融资【建设公司、贷款【入,、区县人民》。政府三方应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第二十七条    !。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实【行全面风险》。控制管理《。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内部—风,险防控和《审计制?度应当确保》示范小城镇建设投融!资平衡及时进行【投融资风险评估制定!贷款资金“》借、用、还》。”的具?。体方:案   示范—小城镇?建设投融资计划应当!报送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八条     投】融资:建设公司应当每季度!向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项目前期】工作、土地》整理、投融资、【建设进?度、:贷款使用、工程【招标、?建设管理《、贷款偿还、财【务会计报表等有关】情况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专门机!构通:过资:金监管账户对—。项目开?发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定期《或不定期对前—款规定?报告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 鼓励示范小城镇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依—据 第五章 置【换,管理 第三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通过—。报纸、?互,联网、电视》、广播、《公开栏、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宅基地—置换政策《应,当征求?所有村民对》宅基地置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研究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第三十一条    ! 村民宅基地置【换坚持村民自愿申请!与自愿整理交付宅基!地的原则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等流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    各村自愿参!加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应当由村《民,会议:或根据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对宅基地置—换工作形成》决,定   村》民会议决定应当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并?经与:会人员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并经过与!会代表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通过   【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参加示范小城】镇建设申请 第三】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村民委员会—提出参加《建,设示范小城镇建设】申请后应《当对村人口、宅【基,地、:房屋:及,附,属物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调查统—。计情况由户主、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 第》三十四条 》    乡》镇人民?政府征得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委托具有房屋—评估资质的机构对】村民房?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三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村民宅基地置换】办法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置》换主:体资格认定、房屋认!定、置换标准、【选房办法《、残疾人和》“五:保户:”安置方式及—其他事宜 第三十六!条   《。  :宅基地置换办法【应当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    【 置换的住宅房型】应当充分征求村民】意见按照村民意【见进行设计 第【三十八条   【  村民以宅基【地置换房《屋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村民应当!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宅!基地换房协议—;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宅基地换房协议;!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投融】资建设公司签订总体!村民安置协议 第六!章 审批程序 第】三十九条《   ?  示范小城—。镇的建?设由区?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农业、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会审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 第四十《条 :    区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土地和资金平】衡测算情况、投融资!。建,设方式和实施—。步骤等;   (二!)示范小城镇总体】规划;?   (三)示【范,小城镇?土地整理《复垦规划;   (!四)复垦责》任书;   (【五)村民意见—征求:。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一条 【 , ,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立项【由区县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审批 第四十】二条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经》济适用房建》设指标由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定后—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建设?项目列入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 第四十三条!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示范小城镇土地】周,转指标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下达 【第,四十四条《 , ,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第!七章 ?建设管理 第—四十五?条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示范小城镇建设工!程,现场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  : (一)《推动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实施;》   (二)—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四)协调!解决村民宅基地置】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十六!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四十【七条  《   ?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应当充分保护【和利:用当地的绿地、树木!、河流等自然资【源;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鼓励采用》雨水收集中水回用等!节水技术;》。鼓励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固体—垃圾转化成能源技】。术,;鼓励实施建—筑节能?技,术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禁止使用以》粘土为原料制成的墙!体材料 《第四十八条 —    《。示范:小城镇的公共建筑配!套建设应当》按照城镇类》型特点采用》。相应配建《标准环城四区—应当按城市标准【配建;?其他区县按规定的标!准配建同时》考虑为周《边村庄服务》完善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教育、医】疗、文化等配套服务!设施 ?第四:十九条     】示范小城镇的市政】。设施建设应当结【合城:镇规模和周边—市政工程配套—情况充?分考虑其生产生活对!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燃气、供!热等:设,施的:需,求 :。第五十条  —   示范小城镇的!建设应当依法—做好安全防灾工【作落实好《消防、防震、防洪、!人防:、技防等规范要【求 第五十一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及相关各方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立并落实质!量责任?制,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及时改正 》第五十二条    ! ,示范:小城:镇建设?应当加强《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章 城镇管》理 第五《十三条    【 示范小城镇建成】后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以社:区居民委《员会、邻里和居民】小组为?基础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 (一)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一般以《300?0户左右《范围:设立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5至9—人组成居民》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社区   》(,二)设立《邻里和居民小组每】8,至11栋楼》(约300户—)设1个邻》里每:1至2个《楼门(约30户)设!1个:居民小组邻里长【和小组长由本邻里、!楼门居民推选产【生也可由户》派代表推选产生;】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主要任务是—协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居?民互助活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五十四条—    《 撤村并镇》后对原有农村管理体!制采取渐进式改革】村民委员会可以暂】时保:。留,与,新型社区居民—委员会?在一定时期内并存参!与,、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原村民日常—事,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司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 】第五十五条  【。   示范小城【镇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的选择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各方权利》义务依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五十!六条   》  示范小城—镇,园,林、环卫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各项养护】管理、?清,扫保洁、施工作【业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 ,第五:十七条    【 示:范小城镇应当组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作为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示—范小:城,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除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使:的城:市管:理,集中行?政处罚权《外行使爱国卫生【、,犬类、殡《葬、环境保》护、水利、卫生和】食品监督、房屋【、畜禽屠宰管—理等相关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五十!八条    — 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农民就业保障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建立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服务机制采取下列措!施促进?村,民就业?、鼓励?村民自主《。创业   (一)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  《 ,(二)示范小城【镇物业管理、清【洁、绿化、公共设施!管理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本镇农—民就业?  : (三)鼓》励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专—长带:。动农民?就业   》(四)?利用:宅基地整理复—垦发展设施农业转】变农民作业方式【提高农民农》业生产技能》鼓励企业《直接:参与示范小城镇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 ,  (五)》通,过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办好工业园区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 ?第五十?九条   》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从业状况按照!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策】扶持的原则示范小城!镇居民享受下列社会!保障待遇   (一!)示范小城镇—居民已?在城:镇,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关待遇;   (】二)示范小城镇18!周岁:以上:居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三—),示范小城《镇居民?。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四】)示:范小城镇被征地村】民可以?按照本市被》征地村?民社会?保障有关规定参【保,享受相关待遇;  ! (五)示范小【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生活水平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照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第六十条  】   对小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绿化:。。、社区服务》、养老、文化、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  投融资》建设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收回示范小—城,镇建设授权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 区县人民》。政府使用示范小城】镇,建设土地周》转指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市!人民政府暂停该区】。县,新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审,批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追缴!相关费用并》给予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分   (—一)未能按计划归】还批准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土】地周转指《标的;   (【二,)擅自扩大周转【指标使用《。范围突破《周转指标规模的; !  (三)其—他违法使用》土,地周转指标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  : 示范小城镇建设】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  村民委员会成员!违反:本办法?在示范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其辞职或者】建议村民会议依法罢!。免 第?六十五条    】 违反本办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