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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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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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令第 9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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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1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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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长【 戴?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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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一】条 :为了防治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带有本条【第二款所列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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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指电磁辐射—是指广播电视设施】。、无线通讯设施和雷!达,等在信息传递中【发射的?电,磁波:高压送变电设施、电!气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在运行?中产生?。的电:磁辐射以及工业、科!学、医?疗设备应《用中产生的》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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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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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无线【电管理、广》播电视?、电:。力、信息产》业、民航、铁—路、卫生、轨道交通!等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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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立本市》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发布: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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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负责!确认本市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或设】备,的豁免水《平
【 前款所称豁!免水平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用或伴有电磁辐】射活动免《于管理的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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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电磁辐射项【目或购置电磁辐射设!备的 《 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定未列【入,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或设备的》环境保护《管理类?别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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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电磁辐射的【建设项目《或设备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的—防护:距离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要求?建设项目或设—。。备的电磁《辐射:强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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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将电磁辐射的】。种类、强《度、用途《、方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等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并提供污》染防治方《面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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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磁辐射?在,种类、?强度、用途、方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等方面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在15日前【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本办法《实,施前未办《理申报登记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补办电磁辐》。射申:报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和国?家标准污染严重的】要采取?补救措施难》以补救的要依法【关闭或搬《迁
第九!条 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必须保持电磁!辐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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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应当在15日前!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拆】除或闲置理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对电磁辐射强度和防!护距离能够达到【规定要求的应在【20日内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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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制!。定电磁辐射的—监测方案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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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监测方案进行【监测也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中,发现异常的应当【及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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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市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为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制定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强电磁辐《射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建立安全责任制防】止发生电磁》辐,射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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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造成电《磁辐射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 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处理措施在】污染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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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市】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及【时组织监测》确定污染程》度和范围采取—相应的控制》污染措施《
—第十六条 造成【电磁:辐射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查明《事故原因《。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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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原因【、性质、污染程度】和范围、危》害后果和责任等进行!全面:调查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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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 《(一)排放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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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拒报、!谎报或瞒《报有关申报登记【事项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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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擅自拆【除、闲置电磁辐【射污染防治》设施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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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未制定【电磁辐?射监测方案或在监测!。中发现异《常未及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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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拒?绝检查?或者:在检查中弄虚—作假: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六?)未制定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 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污染事故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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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本办法造成电磁辐射!污染事故《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对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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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国家对军用设【。施,、 装备—的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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