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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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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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令第 9《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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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1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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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长 戴!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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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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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防?治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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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带》有本条第《二款所列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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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指电磁辐射】是,指广播电视设—施、:无线:通讯:设施和?雷达等在信息—传递中发射的电磁波!高压:。送变电设施》、电气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在运行中产!生的电?磁辐射?以,及工业、科学、【医疗设备应用中产生!的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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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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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无线电管理、广播!。电,。视、电力、》信息产业、》民航、铁《路、卫?生、:轨道交通等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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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立!本市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发布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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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负—。责确:认本市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或?设备的豁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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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款所称】豁免水平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用或伴有】。电磁辐射《活动免于管》理的限?值,
第六条! 建设电磁辐射项】目或购置电磁辐射】。设,备的 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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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定未列入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或设备的】环境保护《管,理,。类别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电磁?辐射的建设项—目或设?备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的防护距离!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要求建设项》目或设备的电磁辐】射强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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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将电磁辐射的种类】、强度、用》途,、方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等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并提【供污染防《治方:面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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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磁辐射》在种类、强度—、用途?、方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等】方面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在1《5日前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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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实!施前未办《理申报?登记: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补办电磁辐射—申报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和】国家标?准污染严重的—要,采,取补救措施难以补救!。。的要依法关闭—或,搬迁
第!九条 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必—。须保持电磁辐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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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应当在15【日前: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拆除或闲置理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对电磁辐射强度!和防护距离能够达】到规定要求》的应:在20?日内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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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制定?电磁辐射的监测方案!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监测方?。案,进行:监测:。也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中发现异常的!应当及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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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市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为》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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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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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制定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强电磁辐射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建立安全【责任制防《止发生电磁辐射【污染事?故
【第十四条 造成电】磁辐射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 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处理措施《在污染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接,受处理?
第十】五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市,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及时组【织监测确定污—染程度和范围采【取,相应的控《制污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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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造成电磁辐射—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查明事故原因—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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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原因》。、性质、污染程度】和范围、危》害后果和责任等【进行全面调查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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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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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排放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二)拒报《、谎报或《瞒,报有关申《报登记事项》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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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擅自拆除、】闲置电磁辐》射污染防治设施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四)未制定电!磁辐射监《测方案或在监—。测中发现异常未及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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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拒?绝检查或者在检查】中弄虚作《假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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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制定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污【染事故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1—万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办法【造,成电磁辐射污染【事,故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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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对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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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国家《对,。军用设施、 】。装备的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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