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数据获取
—
5【.2.1《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获取》的,数据应包括激光测距!数据、?。地面基准站》的GNSS》观测数据、》飞机上的GNS【S观测数据及IMU!观测:数据等
!5.2.2》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双】频GNS《S,接收机的采样频率不!应,超过1H《z;
》
《 2 》 激光测距扫描装】置的测距中误差【不应:大于表5.2.2-!。1的规定《;
—
表5.2》.2-1《 :激光测距《扫描装置测距—。中误差(《m)
!
《
3 【 IMU《设备定姿精度—不应大于《表5.2《.,2,-2的规定
!
表5.》2.2-2 IM!U设备定姿精度指标!
?
?
《
5.2.3【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技术设计前宜【收集地形图、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设!备参数?、航摄仪检》校文件等《;
《
2】。 , 设计时《应根据项《。目技术要求确定航】。线,、点云密度、—飞行航高、飞—行速:度以及激《光,扫描角度《、扫描?频,。率、激光发》。射频率、激光强【度等;
—
【3, :单条航线飞行时间不!宜超过1《5min;
】
,
《 4 航线设】计的航带宽》度应同时《。。兼顾激光雷达扫描和!航摄:影像的宽度其旁向重!。叠均不应小于—10%;
》
】 5:。 , 在进行航线设计时!应确:定对机载激光雷达】点云:。进行改正的方法【
:
5.2.4! 航飞《季节和航飞时间【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4.2!.,8条的规《定
》
5.2.5 !数据获取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补—飞或重飞
】。
1【 同一《。航线内航高》变,化超:。过相对航高10%;!
《
2 !POS?系统局部数据—缺失记录、数据质量!缺陷造?成整条航线不—能解算;
—
— , 3 存在点【云漏洞;
》
—。 : 4 重叠度不】够
》
:5.2.6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宜同时—进行数字影像摄影数!字航摄仪需要—检校:场,检,校时可在就近的同】类型检校场进行【需要在摄区进行【检校时检校场的布】设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
5.2】.7 GNS【。S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地面基?准站的布设间距【不应大于表5.2】.7:的规定且《使飞行时扫描站【距,最,。邻近基准站的距离】不应大于《基准站间《距的2/3倍;
】
表5.】2.7 地面基准!站布设间距(k【m)
《
】
,
注对于】线路工程测量可放】宽1.5倍
】
:
: ?2 GN》。SS观测《。的采样间隔不宜大】于,1s卫星数不应少于!5颗PDOP不【应,大于:6,;
【。 3 — GNS《S解算宜采用载【波相位实时动—态差分基线成果【应采用双差固定解
!。
5.【2.:8,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相:对,航高不应大于表【5.2.8的规定
!。
《
表5.2》.8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相对】航高(m)
!
【
5.2.9— , ,激光雷达测量前【后宜采用“》∞”字形飞行方【式进行IMU—初始化同向》连续航飞时间超过】15min时应重新!进行IM《U,初始化
【。
:5,.2:.1:0 当采用—高程:改正面方法对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的点云进行改正时高!程改正面的》。设置:及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高程改正面宜设【置在可辨识其—。平面位置的》平坦、无遮》挡且:远离水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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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高程改!正,面之间的距离宜为】。10km最大不应超!过15km;
!
【3 : 高程?改正面?的形:状宜为矩形边—长宜为本规范第4】.8.7条有关数字!高,程模型采样》间距的2倍~—3倍;?
! 4 《高程改正面的高【程测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有!关四等水准测量【的方法施测》
5.2!.11 采用【检校场法进》行改正时检校—场的布?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
5—。.2:.12 数据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POS数!据,、原始激光测距数】据,、原始?影像数据和基站数据!应完整;
—。
,
:
2 】GNSS测量—数据:中卫星失锁时—长不宜大于》2个采样间隔;
】
!3 原始激光数据!的回波率应大—于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