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2  》数据获取 【 5.【2.1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获,取的数据应》包括激光《测距数?据,、地面基准站—的GNSS》观测数据、飞机上的!GNSS观测数【据及IMU观测数】据等: 《 5.《2.2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双频GN!SS接收机的采【样频率不应超过1H!z; 【    《 2  《激光测距扫》描装置?的测:距中误差《不应:大于表5.2.【2-1的《。规定; 》 : 表5.2.2】-1:  激光测距扫【描装置?测距:中,误差(m《) 】。   【。  :3  IMU设【备定姿精度》不应大于表5.【2.2?-2的规定》。 —表5.2.2—-2 ? IMU《设,备,定姿精?度指标? — 5【.,2.3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技术设计前—宜,收集地形图、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设备参数、航—摄仪检校《文件等?; —     2—  设计时应—根据项目技术要求】确,定航线?、点云?密度、飞行航高、】飞行速度以及激光】扫描角度《、,扫描频率、激—光发射频率、激光强!度等; 】    《 3  单条—航线飞行时间—不宜超?过15?min; —  》   4  航线设!计,的,航带宽度应同时【兼顾激光《。雷达扫描和航摄影】像的宽?度,其旁向重叠均不【应小于1《0%; 【。     —。。5  ?在进行航线》设计时应确定对机载!激光雷达点云进行改!正的方法 】 5.2.4  !航飞季节和航飞时间!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4.2!.8:。条的规?定 — 5.2《.5:  数?据获取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补飞】或重飞 —  《   1 》。 同一航线内—航高变?化超过相对》航高10%》; 【    2 — POS系统—局部数据缺失记录、!数据质量缺陷造成】整条:航线不能《解算; 》 ?     3 【 存在点《云漏洞; 【    —。 4:  重叠度不够【 5【.2:。.6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宜同时进—行数字影《像,摄影数字航摄仪需要!检校:。场检校时可》在就近的同》类型检?校场进行需要在摄】区进行检校时—检校场的《布设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 ? 5.2.7 】 GNSS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地面基准—站的:布设间距不应大【于表:5.2.《7的:。规定且使飞行时扫】。描,站距最邻近》基准站的距离不应大!于基准站间距—的2:/3倍; ! 表5.2.7  !地面基准站布设间距!(km) ! 【  :  注?对于线路工程测量】。可放宽1.5倍 】  —   2  GN】S,S观测的采》样间隔不宜》大于1s《。卫星:数不应少于5颗PD!O,P不应?大于:6; 【。   ?  3?  GN《SS解算《宜,。采用载?波,相位实时动态差【分基线成果应—。采,用,双差固定解》 , 5.【2.8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相对】航高:不应大于表5.2.!8的规定 》 表—。5.2.《8 :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相对航高》(m) 】 — ,5.2.9  激光!雷达测量前》后宜采?用“∞”字形飞行】方式进行IMU初】始化同向连续—航飞时间超过15m!in时应重》新进行IM》U,初始化 》 《5.2?.1:0  当《。采,用高程?改正面方法》。对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的点云《进行改正时高程【改正:面的设置及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高程改正面宜【设置在可《。辨识:。其平面位置的平坦】、无遮挡且远离水域!的地方; !  :  : 2 ?。 高程改正》面之间的距》。离宜为10km最】大不:应超过15km【; :    】 ,3  ?高程改正面》的形:状宜为矩形》边长宜为本规范【。第4.8.7条有关!数字高程模型采【样间距的2倍~3倍!。; 》   《  4  高程改】正面的高程测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有关】四等水准测》量的方法《施测: 5【.2.11  采用!检校:场法进行《改,正时检校场的布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 5.2.【12  数据—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POS数据、【原始激光测》距数据、原始—影像数据和基站【数据应完整; !  《 ,  2?  GNSS测量数!据中卫星失锁—时长不宜大于2【。个采样间隔;—  【 ,  3  》原始:。激光数据《的回波率《应大于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