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 数》据获取
】
,
5.2.1【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获取的数据】应包:括激光测距数—据,、地面基准站的【G,NSS观测数据【、飞机?上的GNS》S观测数《据及IMU观测【数据等
!5.2.2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双频!GNSS接收机的采!样,频率不应超过1H】z;
?
》 2 【激光测?距扫描装置的测距】中误:差不应大于》表5.2.2-【1的规定;
】
,
表5.2.2-!。1 激光》。。测距扫?描装置测距中—误差(m)
!
,
?
》 3 》 IMU设》备定姿?精度:不应大于表5.2.!2,-2的规《定
《
表5.2【.2-2 IMU!设备:定姿精度指》标
!
5》.2.3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技】术设:计前宜收集地—形图、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设备】参数、?航,摄仪检校文件—等;
《
,
2 ! 设计时应根据【项目技术要求确定】航线、?点云密度、飞行航】。高、飞行《。速度以及激光扫描角!。度,、扫描?。频,率、激光发射频【率、激光强》度等;
—
》 3 《 单条航《线飞行时间不宜超】。过15?。min;
】
4【 :航线设计《的航带宽《度应同时兼》。顾激光雷达扫描【和航摄影像的宽度其!旁向重叠均不—应小于10%;
!
《 5 【在进行航线》设计时应确定—对机载激光雷—达点云进《行改正的方法
】
5.2.4! 航飞季节和【航,飞时:间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4.2.8—条的规定
—
,
5.2.5 ! 数据?获取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补《飞或重飞
【
《。 1 同【一航线内航高变化超!过相对航高1—0%;?。
?
? 《2 : P:OS系统局部数据】。缺失记录、数据质】量缺陷造成整条【航线不能解算;
!
3!。 存在点》云漏洞;
!
4— , ,重叠度?不,够
5】.2.6《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宜同时进行数字!影像摄影数字航摄仪!需,要检校场检校—时可在就近的同类】型检校场进》行需:要在摄区进行—检校时检校场的【布设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
,
5.2.7 ! GNSS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地?面基准站的布设间距!不应大?于表5.2.7的规!定且使飞行时扫描站!距最邻近基准站的】距离不应大于基【准站间距的2/3倍!;
—
表5.2》.7 《地面基准《站布设间距》(km)
【
?
,
,
:
注对于!线路工程测量可放宽!1.:5倍
! 2《 GNSS观【测的采样《间隔不宜大于1【s,卫星数不应少于【5颗PDOP不应大!于,6;
》
— 3: GNSS—解算:。宜采用载波相位实时!。。。动态差?分基线成果应—采,用双差固定解
!
5.2.【8, ,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相对航高不应!大于表5.2.【8的规定
》
》表5.2.8 【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相对航高《(m)
》
《
,
5.【。2.9 激光雷达!测量前后《。宜采用“∞”字形】飞,行方式进行IMU】初始化同《向连:续航:。飞时:间超过15min】时应重新进》行IMU初》始化
【
5.2.》。10: 当采用高—。程改:。正面方法《。对,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的点云进行【改正时高程》改正面?的设置及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高程【改正面宜设置在【可辨识其平面位置的!平坦、无遮挡且远离!。水域:的地方;
—
:
2【 高程改正—面之间?的距离宜为10【k,。m最大不应超—过15km;
!
》 :3 高《程改正面的形—状宜为矩形边长宜】为本规范第4.8.!。。7条有关数字—高程模型采样—间距的2倍~3【倍;
—
4【 高程改正面的】高程测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有关:四等水?准测量?的方法施测
!
:5.2.11 】采用检校场法—进行改正《时检校场《的,布,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
5《.2.12 — 数据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P:OS数据《、原始激光》测距数据、原始影像!数据和基站》数据应完整;
】
,。
:
2 G!NS:S测量数据》中卫星?失锁时长《。不,宜大于?2个采样间隔;
】
— , 3? :原始:激光数据的回—波率应大于》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