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 站台屏蔽门系统
6.10.1 站台屏蔽门包括全高屏蔽门和半高屏蔽门,有密闭和非密闭结构之分。屏蔽门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运行管理不仅要考虑正常状态下的安全要求,也要考虑紧急状态下的安全要求,屏蔽门不得成为应急疏散的障碍。
6.10.2 本条规定了站台屏蔽门结构强度。
6.10.3 本条规定了站台屏蔽门动作规则,是关系到乘客安全的重要规定。
6.10.4 在站台应可以由站务员手动打开或关闭站台屏蔽门的每一扇滑动门;在轨道侧应可以由乘客手动打开状态屏蔽门的每一扇滑动门,为乘客被夹在站台屏蔽门和列车之间时,提供逃脱方式。
6.10.5 本条规定了站台屏蔽门设置应急门及其控制规则。
6.10.6 本条对站台屏蔽门供电等级作出规定。屏蔽门系统属于重要设备,与行车及乘客疏散有直接关系,其电源系统须设置为一级负荷,电源配电箱双进线,同时为确保供电中断情况下乘客的紧急疏散,还须设置备用电源。为保证屏蔽门的状态在失电情况下能够监控,保证控制系统备用电源的独立性,控制系统及驱动系统后备电源应分开设置。
6.10.9 站台屏蔽门系统中的绝缘地板、滑动门上的防夹胶条、站台屏蔽门上下部的绝缘材料、门体上的密封胶条或密封胶、电缆及其他非金属材料应采用无卤、低烟且不含放射性的阻燃材料,以避免在火灾情况下产生有害气体,对乘客造成更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