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质量保修与维护
5.0.1 本条旨在促使建筑与市政工程用户或运营管理者更加明确建设工程的质量注意事项,合理使用和维护,必要时设置警示标志和增加防控措施(如限高、限载),从而保障工程安全、正常使用。
5.0.2 工程质量保修书是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发承包双方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和费用计算方法等设立权利义务的协议,集中体现了承包单位对发包单位的工程质量保修承诺,有利于明确双方职责,提高建筑物的使用效率,使建筑物的作用最大化发挥并能被合理使用,同时规范质量保修管理。
5.0.3 本条旨在明确保修流程、原则及相关要求等。
5.0.4 本条旨在规范工程保修期限内出现的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的保修程序和责任,确保保修工作及时、有序进行。
5.0.5 本条旨在落实质量保修责任,保障工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