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 , ,验收要求
》
4】.,2.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并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合同约定
—
《4.2.2 检】验批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确定—应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 2 》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全部合格!;
》
3 】 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 《4,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4.2!。.3 当》检验批施工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1 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
2—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
《 3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
《
4.?2.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应验收合格;】
】 2 《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真:实
—
4.2《。.5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验收合格;
!
【 2 《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真实;
—
— ?3 : 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要求;
—
?
4 】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
,
,
4.2.6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验收【。合,格;
《
》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真实;《
【 3 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
4! 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
【。
5【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4.2.7》 , 当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确认能!够,。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应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
《
4.2.》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