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 排烟
!
1】1.3.1》 同一个防烟【分区应采用同一【种,排烟方式
】。
11.3.2】 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场所应》结合该场所的—空间特性和功能分区!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及其分隔—应满足有效蓄积【烟气和阻止烟—。气向相邻防烟—分区蔓?延的:要求
?
11.3!.3 机》械排烟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沿水平方向布【置时应按不同防火分!区独立设置;—
! 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机械排烟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中每】段的系?统服务高《度应小于或等于50!m住宅建《筑中每?段的:系统服务《高度:应小于或《等于100m
】
11—.3.4 兼作排!烟的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的性能!应满足机械排—烟系统的要求
】
11.【3.:5 : 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应具】有在:280℃《。时自行关闭和联【锁,关闭相应排》烟风:。机,。、补风机的功—能
》
1 】 垂直主排烟管【道与每层水》平排烟?管道连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
, 2 一个!排烟系统负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
!
》3 排烟风机入】口处;?
— , : 4 排烟—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
》
11.3【。.6 ? 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地上—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房间》外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能直接从室】外引入?空气补风且补风【。量和:补风口的风速应满足!排烟系统有》效排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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