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 ?排烟
?
【11.3《.1 同》一个防烟分区应采用!同一种排烟方式
!
11—.,3.2 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场所应结合—该场:。所的空间《特性和?功能分区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及其分隔应满!足有效蓄《积烟气?和,阻止烟气向》相邻防?烟分:区蔓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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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机—械,排烟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沿水平方向!布,置时应?按不同防火分区独】立设置;
【
《 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机械排烟】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中每段的系统!服务高度应小于或等!。于,50m住宅建筑中每!段,的系:。统服:务高:度应小于或等于【100m
!
11.3》.4 兼》作,排,。烟的: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的性能应满》足机:械排烟系统的要求】
》。
11.《3.5 《 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应《具有在28》0℃时自《行关闭和联锁关闭】相,应排烟风机、—补风机的功能
】
《 1 垂直!。。主排烟管道与每【层水平排《烟,管道连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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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个排烟【系统负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
】 , 3: 排烟风机—入,口处;
》
,
》 4 排—烟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
1【1.3.6 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地上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房间外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能直】接,从室外引入空气【补风且补风量和【补风口的风速—应满足排烟系统有】效排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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