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 ,干粉灭火系统
!
9—.0.1 》。。 全淹没干粉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在系统动作!时防护区不能关闭】的开:口应位于防护区内高!于楼地板面的—位置其总面积应【小于或等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5】%,;,
》
《 2: 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
》
9.0.2】 局?部应:用干粉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速应小于或等于2!m/s;
》。
?
,
? 2 《。 在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的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
,。
3】 可燃液体—保护对象的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150m!m
?
9.0【.3 干粉灭【火系统应保》证系统动作后—在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周围形成设计灭火】浓,。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于全淹没干粉灭火!系统干粉持续喷放】时间不?。应,大于30s;
】。
》 :。 2: 对?。于室外局部应用【干粉灭火《系统干粉持续—喷,放时:间,不应小于60s;】
《
3【 对于有复燃危】险的室内局部应用】干粉:灭,火系统干《粉持续喷放时—间不应小于》60s;对于其他室!内局:部应用干粉》灭,火系统干粉持—续喷放时间不—。应小于3《0s
9!.0:.4 用于保护】同一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多套干粉!灭火系统《应能:在灭:火时同时启动相互】间的动作响应时差】应小于?或等于2s》
—9.0.5 组合!分配干?粉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大于或等于》该系统保护的全【部防护区中需要灭火!剂储存?量的最?。大者:
9【.0.6 —干,粉灭火系《统,的管道及《附件:、干:。粉储:存,容器和驱《动气:体储瓶的性》能应满足在》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和相应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的要求喷头的!单孔直径应大于或等!于,6,mm
】9.0?.7 干粉灭火系!统应具有在启动前或!同,时联:动切断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气体、液!体,供应源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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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 【 用于?经常:有,人停留?场所的局部应用【干粉灭?火,系统应具有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的启动方式其他情况!的全淹?没和局部应》用干:粉灭:。火系:统均应具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的启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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