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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泡沫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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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泡,沫灭:火系:统的工作压力、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应!。满足有效《灭火或?控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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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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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保护》场所:中所用泡沫液应与灭!火系统的类》型、扑救的可燃物性!质、供水水质等相】适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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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用于扑》救非水溶性可燃【液体储罐《火灾的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使用氟蛋《。白或水成膜泡沫液】;
《
— 2: 用于扑救水溶性!和,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可燃液体》火灾:。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使用抗溶水成膜、抗!溶氟蛋白或低—黏度抗?溶氟:蛋白泡沫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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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采用非吸气【型喷:射装置扑救非水溶】性可燃液体火—灾的泡沫-水喷淋系!统、泡?沫枪系统、泡沫炮系!统应:使用3%型水成【膜泡沫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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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当采用—海水作为系统水源时!。应使用适用于海水的!泡沫液?
5.0!.3 储罐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类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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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于水溶性可燃液【体和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应为《液上喷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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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于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应为液上!喷射系?统;
! 3 》 对于?非水溶性可燃液【体的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直径大于1—8m的非《水溶:性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水】溶性可燃《液体立式储罐当设】置泡:沫炮时泡沫炮应为辅!助灭火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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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对》于高度大于7m【或直径大于》9m:的固定顶储罐当设置!泡沫枪时泡沫—枪应为辅助灭—火设施
!5,.0.?4 储罐或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扑【救一次火《灾的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应大于或等于罐】内用量、该罐辅【助泡沫枪用量、管道!剩余量三者之—和最大的一个储【罐所需泡沫混—合液用量
!。
5.0.5 】固定顶储罐的低倍数!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每个泡】沫产生器应设置独】立的泡沫混合液【管道引至防火堤【外除立管外其他【泡沫混合液管道不应!设置在?罐壁上
】。
5.0.6 【 储罐或储罐区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自泡沫消防—水泵启动至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保护对!象的时间《应小于或等》于5min当—储罐或?储罐:区设置泡沫站时泡】。沫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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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室内泡沫】站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2】。 泡?沫站严禁设》置在:防火堤、《围堰、?泡沫灭火系统—保护区或其他火灾及!爆炸危?险区域内;
】
? : 3 靠近防火!。堤设置?的泡沫站应具备远程!控制功能与》可燃:液体:储,罐罐壁的水平—。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0m
》
5.0.7 ! 设置中倍数或高倍!数,全淹没?泡沫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为封闭或!具有固?定围:挡,的区:域泡沫的围挡—应具:有在设计《灭火:。时间内?阻止泡沫《流失的性《能;
《
】2 在系统的泡沫!液,量中应补偿围挡【上不能封闭的开口所!产生:。的泡沫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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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利用外《部空气发泡的—封闭防护区应设【。置排气?。口排气口的位置【。应能防?止燃烧?产物或其他有—害气体?回,流到泡沫产生器进气!口
《
?5.0.8》 对于《中倍:数或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全淹没系统》应具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的启动方式自—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应具有手动和机】。械应急操作》的启动方《式手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应具!有机械应急操—作的启?。动,方式:
》。
5.0.9 【 泡沫液《泵的工作压力和流】量应满足《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要求同时应保】证在设计流量范围内!泡,沫液供给《压力大于供水—。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