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设备用房
5.8.1 本条规定了为保障民用建筑正常使用所需要的设备用房以及设备用房的基本要求。
5.8.2 本条是对设备用房的层高、交通、安装、检修提出控制性要求,满足工程安全需要,是工程使用的安全保证。
5.8.3 由于设备用房产生气味、噪声、振动等污染,本条提出设备用房与其他区域、建筑、环境相互关系及防污染的功能要求。
5.8 设备用房
5.8.1 本条规定了为保障民用建筑正常使用所需要的设备用房以及设备用房的基本要求。
5.8.2 本条是对设备用房的层高、交通、安装、检修提出控制性要求,满足工程安全需要,是工程使用的安全保证。
5.8.3 由于设备用房产生气味、噪声、振动等污染,本条提出设备用房与其他区域、建筑、环境相互关系及防污染的功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