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
!。2,.1 《。功能:要求
!
2.1.》。1 本条明确民】用,建筑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功能及性能!总体目标要求
!
2.》1.2? 本条是对—选,址,的基本要求安全的具!体要求见《本规范第《。4,.1节?
《
2.1》.3 本条对【居住建筑提出基本】功能的?目标:要求:除了:。要满足居住者的【生活安全、私密【性、采光、通—风、隔声最基本【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本规范其》他章节?的相关要求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与生活习惯—日照未做强制—性要求可根据各类】型项:目规范的具体—规定进行建设居住建!筑包含?住宅类居住建—筑和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两类住宅类—居住建筑是指供【居住使用《的住宅类场所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是指】供居住使《用的非住宅类场所见!表1
?。
2.【1.4 《 本条对公共建筑】提出基本功能的【目标要求除了要满足!各类:活动所需空间及使】用、交通、人员【的集散的最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本规范其他章节【的相关?要,求公共建《筑包含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等场所—
》
: ?教育类建筑是指供】基础、技能》及素质?教育的教《。学场所?
【 办公科研类建!。筑是指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商谈、接洽、!处理、服务性—交易等业务活—动的场?所
!。 商业服务—类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商业活》动、娱乐、》休憩:、餐饮、消费—。。、日常服务》的场:所
【 公众活【动类建筑《是指供休闲、—运动:、参观、《观演、集会》、,社交、宗教》信徒聚会的场所
!
交!通类建筑是指—供旅客?等,候和运输、交通工】具停:。放、交?通管理的场所
】
,。
,
? : ,医疗类建筑是指【对疾病进行诊断【、治疗与护理承担公!共卫生的预防与【保健从事医学—教学与科学研究【的场所
】
《 ,社会民生《服务类建筑》是指社会民生服【。务场:所
》
,
》综合类是指不同业】态共处一个场所
!
,。
》 民用《建筑具体分类—见表1
!
》
—
:
《
:
2—.1.5《 , 本条是对》复杂的综合》类民用建筑提—出的安全、》卫生方?面的基本要求
】
:。
: : 1 当—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功能场所时某一!功,能场所?。的安全、《卫生:条件不应《降,低,其,他功:能场:所的安全、卫生【。。标准且应保》。证各功能场所安全】、健康的使用当各】功,能场所不能》有效分隔时》应依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建设
】
》 ,。 2 为—。避免污染、辐射【源对其?他功能场所活动的】人员造成《侵害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既要防止各类污染物!对其他?功能场所的环境、】味觉、?。。粉尘的污《染也要?防止各类《噪声、?光污染以及》对人类造成危害【的各:类电离辐《射设:备的检?查室、实验室等【。对相邻功能场所的侵!害
《
《 3《 各类《建筑由?于使:用目的的不同面【。临的安?全风险各异;同一】建筑物内《不同的部位或区【域由于?使用目的《、所处位置》不同其安全风—险也不同按照—。保护对象的》防,护级别与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原则《对,不同的防护》对象:应采取不《同的安全防范—措施例如博》物馆内的珍品室、银!。行金库?、民用机场》的,。候机厅等《与其他功能场所应】采取不同《。的安:。。全防范措《施
2.!1.6 本—条提:示为了?满足民用建筑—基本使用功能要求】还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配置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供电、?通信等相应的设【备设施如严寒、寒冷!地区:的民用建《筑应配置供暖设备】
2.】1.7 《 本条?对民用建筑的安全】标志和?导向标识《系,统提出了最基本【设置要求安》全标志及《导向标识系统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标识系统关》乎公众?的安全和生活便捷建!设安全标志和导【向标识系统的意【义在于①保护公众的!安全;②方便—使用者顺利、便捷】地通过一《个,空间或者到达某【。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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